- 索 引 号:QZ06101-1350-2025-00416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5〕70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8
磁灶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晋磁政〔2025〕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镇辖区内的集体农用地0.084公顷(其中:林地0.024公顷、其他草地0.0157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列入我市2025年度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本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村、地类及面积具体为:磁灶镇大宅村其他草地0.0037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3公顷;新垵村其他草地0.012公顷;大埔村林地0.024公顷。
三、涉及补偿安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你镇负责相关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该批次申请对象提供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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