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520-2025-00162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5〕25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1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沿海大通道华海至港阜IV标(深沪镇狮峰支线)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5-06-04 16:34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泉州沿海大通道华海至港阜IV标(深沪镇狮峰支线)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有关事项的请示》(晋自然资〔2025〕34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按照《泉州沿海大通道华海至港阜IV标(深沪镇狮峰支线)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用途面积认定、安置办法、奖励补助、保障措施等组织实施。

      二、同意该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按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晋政规〔2023〕17号)的标准执行。

      三、同意该项目房屋、简易搭盖、地上附着物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等补偿标准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批复》(泉政函〔2024〕81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规〔2024〕3号)执行。

      四、同意该项目涉及海域的补偿标准参照《晋江市围头湾填海造地工程海域使用补偿实施方案》执行。

      五、具体征收事项由深沪镇人民政府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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