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20-2024-00150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23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3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项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晋自然资〔2024〕31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内2宗项目用地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附件)。
二、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市土地储备中心与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办事处三方签订的《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合同》(晋土储收〔2024〕4号、晋土储收〔2024〕5号)约定执行。
三、收回的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待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具备供应条件后,纳入我市土地供应计划,由你局根据区域规划功能,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供地。
四、具体收回事项由你局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
此复。
附件:收回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项目部分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表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收回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项目部分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表
|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项目名称 |
土地 座落 |
土地 用途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用地 批文 |
批准面积(㎡) |
收回面积(㎡) |
收回合同 |
备注 |
|
1 |
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景观工程三期 |
罗山街道 许坑社区 |
景观工程 |
划拨 |
晋政地〔2019〕320号 |
24635 |
2248 |
晋土储收〔2024〕4号 |
地块一 |
|
2 |
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景观工程二期 |
罗山街道 许坑社区 |
景观工程 |
划拨 |
晋政地〔2019〕321号 |
36334 |
91 |
晋土储收〔2024〕5号 |
地块五 |
|
合计 |
2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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