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30-2022-00155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2〕21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5
晋政地〔2022〕217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海镇人民政府
不动产权划转的批复
晋江市财政局、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们三个单位《关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房产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晋人社〔2021〕1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晋江市安海镇人民政府属国家机关单位,同意收回晋江市安海劳动服务公司的不动产(原安海劳务办公楼,土地证号:晋地安国用93字第9086号,权利类型及性质为国有划拨,用途为店楼;房屋所有权证号:晋房安字第2050号。)无偿划转给晋江市安海镇人民政府。
二、上述不动产现坐落晋江市安海镇安东村成功中路176、178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划拨/自建房,用途明确为办公用地/办公用房。经实际测量,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30.71平方米,建筑面积核减为1146.76平方米。
三、上述不动产权由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变更登记到晋江市安海镇人民政府名下。
四、请晋江市安海镇人民政府、晋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及时到国资部门办理资产划转手续。
特此批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安海镇人民
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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