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20-2021-00214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1〕15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3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SC2021—20号(高铁新区)用地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1-08-30 16:36

      晋政地〔2021〕155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

      SC2021—20号(高铁新区)用地的批复

    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收储SC2021—20号(高铁新区)用地的请示》(晋土储〔2021〕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对位于新塘街道湖格社区、永和镇坂头村,面积108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的SC2021—20号(高铁新区)用地进行收储,并实施“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由市财政安排拨付。

      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SC2021—20号(高铁新区)用

      地示意图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SC2021—20号

      (高铁新区)用地示意图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高铁新区项目建设指

      挥部办公室。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