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20-2021-00214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1〕15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3
晋政地〔2021〕155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
SC2021—20号(高铁新区)用地的批复
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收储SC2021—20号(高铁新区)用地的请示》(晋土储〔2021〕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对位于新塘街道湖格社区、永和镇坂头村,面积108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的SC2021—20号(高铁新区)用地进行收储,并实施“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由市财政安排拨付。
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SC2021—20号(高铁新区)用
地示意图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SC2021—20号
(高铁新区)用地示意图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高铁新区项目建设指
挥部办公室。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