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50-2019-00376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19〕47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4
晋政地〔2019〕477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英林镇嘉排村
旧村改建五期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晋江市英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英林镇嘉排村旧村改建五期用地的请示》(晋英政〔2019〕9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实施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你镇嘉排村集体农用地0.714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列入我市2019年度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涉及补偿安置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请严格按照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英林镇嘉排村旧村改建五期用地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自然资源厅,泉州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晋江市
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局、泉州市晋江生态
环境局、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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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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