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50-2019-00214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19〕29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9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晋江市供电公司土地使用权划转的批复
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晋江市供电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晋江内坑110KV变电站土地使用权变更过户的请示》(晋电〔2019〕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晋江市供电公司属国有企业,同意收回福建省晋江市内坑供电公司的公共设施用地--变电站(权属性质为国有划拨,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37932号,用地面积10207平方米),无偿划转给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晋江市供电公司。
二、上述宗地权属性质仍为国有划拨,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变电站。
三、宗地使用权由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变更登记到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晋江市供电公司名下。
四、请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晋江市供电公司、福建省晋江市内坑供电公司及时到国资部门办理资产划转手续。
特此批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建省晋江市内
坑供电公司。
![]()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