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50-2019-00195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19〕17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1
晋政文〔2019〕178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撤并英墩中学
设立季延中学英墩校区的批复
永和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将英墩中学整体并入季延中学作为其完中初中部校区的请示》(晋永政文〔2019〕99号)收悉。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优质教育,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提升中心城区教育质量和城市品位,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同意撤并英墩中学、设立季延中学英墩校区。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季延中学变更为完全中学办学。自2019年9月起,季延中学复办初中,变更为公办完全中学,机构代码、法人等不变。
二、英墩中学纳入季延中学管理。自2019年9月起,英墩中学纳入季延中学管理,作为季延中学初中部之一,校名为季延中学英墩校区。两校完成整合后,实行季延中学统一机构(代码)、统一法人、统一队伍管理。
三、撤并英墩中学。英墩中学纳入季延中学管理后,不再保留“英墩中学”校名。原英墩中学学校印章、学籍管理专用章由市教育局收回并作废;原英墩中学资产管理、印章管理、学籍管理、人事管理等移交工作由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在2020年9月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四、季延中学英墩校区二三期扩建资金仍按现行全市公办学校校舍建设资金投入机制执行,即由市级及以上财政、镇(街道)、学校及所在村(社区)根据主体建筑中标总价按5:3:2比例分担。
五、两校整合过渡期间,学校工作仍按现有模式运行。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泉州市教育局,晋江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编办、发展和
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系统
各单位,罗山街道办事处,市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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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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