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5-00314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5〕48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0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永和段配套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5-08-29 10:53

    永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永和段配套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晋永政文〔2025〕71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永和段配套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该控规”),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四至范围:东至石狮市、西至永和镇福田村、南至永和镇旦厝村、北至永和镇割山村,规划用地面积约为4.59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350582—1504—Z—34、3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

      四、该控规明确的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管道等工程专项规划内容的容量及接入方案应符合规范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五、该控规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六、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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