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5-00288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5〕440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1
晋东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国际鞋纺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350582—1202—C—08—01、C—10、C—16地块图则的请示》(晋东指办〔2025〕8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国际鞋纺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350582—1202—C—08—01、C—10、C—16地块图则》(以下称“该控规图则”),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图则的规划范围:东至鞋纺城二路、西至防护绿地、南至二号路、北至滨源路,规划总用地面积8.26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C—08—01为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2.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C—10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10%;C—16为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2.6,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四、该控规图则明确的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管道等工程专项规划的容量及接入方案应符合规范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五、该控规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六、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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