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5-00226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5〕349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30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国际鞋纺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1202—J—(28至38) 1202—J—(40至43)地块图则的请示》(晋自然资〔2025〕45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国际鞋纺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1202—J—(28至38) 1202—J—(40至43)地块图则》(以下简称“该地块图则”)。
二、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的规划范围:东至沿海大通道、西至人工湖、北至三号路、南至双龙路,用地面积约31.57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350582—1202—J—32地块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J—38地块为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J—28、29、30、33、35、37、40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J—31、34、41、4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J—36地块用地性质为沟渠;J—43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
四、该地块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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