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5-00034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5〕6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05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泉州滨江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2—26等地块图则的请示》(晋自然资〔2025〕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泉州滨江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2—26等地块图则》(以下简称“该地块图则”)。
二、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的规划范围:东、北至海尾村,西至鞋都路,南至滨江农贸市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98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B—2—26、B—2—29—2用地性质为沟渠;B—2—29—1、B—2—29—3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四、该地块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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