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4-00136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20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6
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经济开发区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永和罗山片350582—11—C—B—25至26地块图则的请示》(晋开委〔2024〕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经济开发区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永和罗山片350582—11—C—B—25至26地块图则。
二、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的规划范围:东至智造大道,西至梧垵溪,南至梧溪路,北至新园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82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350582—11—C—B—26为二类工业用地,1.2≤容积率≤3.0,30%≤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350582—11—C—B—25为防护绿地。
四、该地块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