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4-00129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18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6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1502—F—115等地块图则的批复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4-04-26 10:30

    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1502—F—115等地块图则的请示》(晋开委〔2024〕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1502—F—115等地块图则。

      二、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的规划范围:东至英华路,西至英源路,南至公园南路,北至公园北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463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350582—1502—F—115为商业、商务设施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350582—1502—F—120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350582—1502—F—121为公园绿地。

      四、该地块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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