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3-00189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3〕20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5
晋政地〔2023〕202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经济开发区
新塘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晋江经济开发区新塘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晋开委〔2023〕3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经济开发区新塘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称“该控规”),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符合《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有关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深度要求。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范围:晋江经济开发区新塘园区,位于晋江市新塘街道东南部、与石狮市交界,北至晋新路、南至梧垵溪、东至泉州绕城高速石狮收费站、西至新塘街道塘市、南塘社区,规划范围总面积约216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的功能定位为:集居住、办公、物流、工业生产为一体,功能复合、配套完善、节能低碳的产城融合新型综合园区。
四、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结构:“一蓝、两绿、五区”的空间结构。“一蓝”:为规划区南侧结合水系营造的滨水绿化景观带。“两绿”为东西向的两条绿化带,分别为东西向绕城高速公路及高铁两侧绿化带形成的绿化景观带。“五区”:根据现状情况以及规划需求,规划将园区分为五大片区,分别为三个生活配套区、中部的一个商贸物流区和北部的工贸生产片区。
五、该控规划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进行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或划拨、项目开发建设时应按照该控规所具体明确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严格把关、严格执行。
六、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规划形成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三级的道路系统,城市主干路相接并联系石狮高速收费站;城市次干路与城市支路连接规划区内各个区域并与城市主干路对接。
七、规划方案能够按照要求配套中学、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室、居家养老服务点、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垃圾转运站等公用设施,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等交通运输设施,服务半径及布点基本合理。
八、在市政工程规划方面,各项专业规划能够注意结合现状情况,依据上位规划且结合相关专项规划,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布置,比较切实可行。
九、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
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
化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
境局、交警大队、机场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分
公司、广电网络晋江分公司、新奥燃气公司,新塘街道办事处。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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