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20-2021-00146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1〕13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17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的批复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1-06-18 19:09

    晋政文〔2021〕138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晋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晋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的请示》(晋水〔2021〕15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晋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现状调研分析较为深入详实,规划方案符合《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2030)修编》,功能定位较为准确,发展目标较切合实际,布局较为合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评审纪要的有关要求,能够对晋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起到指导作用。原则同意《晋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准予纳入晋江市国土空间规划,指导晋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和发展。

      二、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晋江全市域,共13个镇、6个街道;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近期为2020年-2025年,远期为2026年-2035年。

      三、规划内容:规划结合晋江市用水现状、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目标,整合现有涉水相关规划,全面优化水资源配置,进一步为我市加强用水管理、提高供水质量和水平、构建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安全可靠、保质保量的城乡供水工程和规范化管理体系、健全工程长效运营管理机制体制等方面提供指导,以实现城乡供水跨越式发展,解决民生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四、规划目标:规划任务完成后,基本形成城乡供水同步发展的新格局,供水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工程运营管护机制健全,工程产权明晰,基本建立合理的水价和收费机制。同时,引入专业管护队伍,运用智能化管理手段,有效监管中小型供水设施,确保水量、水质满足要求。

      五、本规划是指导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及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重要依据,在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要坚持规划的权威性和指导性。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卫生

      健康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水务集

      团、自来水公司,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

      办事处、陈埭、池店、安海、磁灶、内坑、紫帽、东石、永和、

      英林、金井、龙湖、深沪、西滨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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