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1-00014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0〕25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29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金井镇围头村村庄规划方案的批复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1-01-05 16:54

      晋政文〔2020〕257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金井镇围头村村庄规划方案的批复

    金井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金井镇围头村村庄规划的请示》(晋金政〔2020〕6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金井镇围头村村庄规划》规划内容、规划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能够有效指导围头村村庄规划建设。经研究,决定予以批准实施。

      二、同意围头村村庄规划定位为:保护开发特色村庄。同意规划方案提出的村庄建设规划,确定围头村村庄规划总体结构布局为“一心、三区”。

      三、你镇应依据批复意见认真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工作。

      四、你镇、围头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村庄规划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

      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体育局、城市管理局、泉

      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晋江广电网络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

      公司、电信分公司、新奥燃气公司,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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