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0-00312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0〕19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10
晋政文〔2020〕193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磁灶镇井边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磁灶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恳请批准磁灶镇井边村村庄规划的请示》(晋磁政〔2020〕1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磁灶镇井边村村庄规划》(2020-2035)规划内容、规划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能够有效指导井边村村庄规划建设行为。经研究,决定予以批准实施。
二、同意井边村村庄规划定位为:转型融合城郊村庄。同意规划方案提出的村庄建设规划,确定井边村村庄规划总体结构布局为“一心、一轴、三区”。
三、你镇应依据批复意见认真组织实施,市多规办、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工作。
四、你镇、井边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体育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晋江广电网络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司、新奥燃气公司,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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