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240-2026-00278
- 备注/文号:晋政规〔2026〕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6〕28号)有关规定要求,经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就晋江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重新公布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2个档次。其中Ⅰ级区片7.4万元/亩、Ⅱ级区片6万元/亩,具体见附件1。
三、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地类调节系数具体见附件2。
四、本通知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14日止。《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晋政规〔2023〕17号)同时废止。
五、本通知由市自然资源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1.晋江市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一览表
2.晋江市地类调节系数表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晋江市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标准一览表
|
档次 |
区片范围 |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元/亩) |
备注 |
|
Ⅰ |
青阳街道、梅岭街道、西园街道、罗山街道、灵源街道、新塘街道、陈埭镇、池店镇、西滨镇 |
74000 |
/ |
|
Ⅱ |
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紫帽镇、东石镇、永和镇、英林镇、金井镇、龙湖镇、深沪镇 |
60000 |
/ |
附件2
晋江市地类调节系数表
|
地类名称 |
调节系数 |
备注 |
|
耕地(永久基本农田) |
1.0 |
/ |
|
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
1.0 |
/ |
|
建设用地 |
1.0 |
/ |
|
未利用地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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