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112-2019-00341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19〕22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5
晋政文〔2019〕224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
晋江市晋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批复
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晋江市晋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请示》(晋产集〔2019〕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晋江市晋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名称:晋江市晋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由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金,今后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再予调整。
三、经营范围:接受委托进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不含信托等需经前置许可的项目);企业并购服务;对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投资;投资、经营、管理高速公路及其配套设施;对交通运输业的投资;能源项目的投资等(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四、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监事1名,并设经理1名。相关职位人选如下:
(一)执行董事:林星贺(现任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二)监事:黄桂蓉(现任晋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管理部负责人)
(三)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林星贺(兼)
五、有关要求:请你司抓紧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认真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晋江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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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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