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5-10359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5〕120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3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豪威科技办公大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时间:2025-06-03 13:07

      福建豪威科技办公大楼用地位于晋江市新塘街道后洋社区,总用地面积149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82202400259号)。现福建豪威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建筑单体平面调整:建筑层高调整,一层由4.1米调整为4.0米,二至六层由3.9米调整为3.6米,顶层设备用房及楼梯间由5.0米调整为3.5米,总建筑高度由23.60米调整为22.30米。

      总平面图调整:原方案总平面图办公楼建筑最高点(含屋面附属物)黄海高程标注为33.80米,实际为38.80米,数据有误,本次方案调整一并修正,调整后为35.40米。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文本。

      经审查,本次方案变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不变。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5年6月3日至6月16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565964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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