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5-10202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5〕61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7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纯正堂广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时间:2025-03-27 17:52

      纯正堂广场用地位于晋江市青阳街道莲屿社区,总用地面积697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商务设施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82202400064号)。现泉州嘉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效果图调整:塔楼西南侧和东南侧弧角调整为直角;整南侧入口雨披;增设三层出露台门上方雨披;调整南侧车道出入口围护形式;根据幕墙深化优化幕墙杆件;调整主楼车道出入口旁风井和门洞;调整广告位尺寸;根据平面取消五层电梯厅百叶;北侧一层门上部深色金属构件调整为浅灰色马赛克。

      (二)技术图纸调整:塔楼西南侧和东南侧弧角调整为直角;一层调整发电机房标高和台阶;夹层调整挑空范围,配电室标高和台阶;四层增设出露台上方雨披,五层电梯厅取消百叶、调整电井;六层调整电梯顶板高度和墙体,九层夹层调整卫生间上空,电梯上空和公共楼梯、设备平台;屋面层调整电梯厅上空、公共楼梯和水箱;剖面女儿墙栏杆调整为墙体。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外立面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565964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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