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4-11289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4〕326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3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江市山姆会员店及周边商业项目(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时间:2024-12-03 18:23

      晋江市山姆会员店及周边商业项目(二期)用地位于晋江市池店镇钱头村、新店村,总用地面积3395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82202400157号)。现晋江市兆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总体布局调整:酒店塔楼及裙房消防高度调整,建筑最高点相对标高更正(黄海高程高度不变),补充规划高度。

      二、建筑单体平面调整:1-5层平面布局调整,功能不变;6-23层平面布局与功能调整,部分楼层相应层高调整。

      三、建筑立面调整:主体南侧立面增加通风、排烟百叶;裙房西侧立面调整,东北角增设雨棚,裙房采光顶造型调整,因立面调整相应平面调整。

      四、经济技术指标同步更正及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文本。

      经审查,本次方案变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3日至12月16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565964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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