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4-10998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6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晋江市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及汇总分析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4-08-16 15:11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晋江市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及汇总分析工作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本轮监测统计范围为参评一类产业园的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二类产业园的实际管理范围,其中,参评一类产业园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二类产业园为除一类产业园外,由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产业聚集区域。实际管理范围为包括批准范围在内的开发区实际行使管理权限的范围(含代管区域)。我市有第一类产业园二个,分别是泉州综合保税区、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第二类产业园七个,分别是泉州半导体高新区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深沪中小企业创业园、英林服装商贸园、中国包装印刷产业基地磁灶园、省装备制造业基地安海园、省装备制造业基地金井园、现代物流园。

      本轮监测统计工作内容为开发区批准范围、实际管理范围的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本轮监测统计时点统一为2023年12月31日。

      成果内容应包括:1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成果数据。2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汇总分析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测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开发区基本情况、基础数据来源与核实情况、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土地集约利用状况分析、不同评价时点结果对比分析、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成效与问题、对策建议等。3.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范围边界矢量数据。一类产业园需提供批准范围、实际管理范围边界矢量数据,二类产业园需提供实际管理范围边界矢量数据。矢量数据统一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矢量属性信息包括开发区代码、名称、所属市、县。开发区批准范围或实际管理范围较2023年度有变动的,需提供有关部门证明文件扫描件。4.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范围示意图。一类产业园监测统计范围示意图应包括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二类产业园监测统计范围示意图应包括实际管理范围。

      同时应完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开发区监测统计成果数据提交mbd格式文件,汇总分析报告提交doc或doox格式文件,监测统计范围边界矢量数据提交shp格式文件,监测统计范围示意图提交jpg格式文件,其他证明材料提交pdf格式文件。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甲级土地规划资质证书,或者具有福建省土地估价备案函; 

      (二)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能独立承担推进工作任务;

      (四)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三、申报要求 

      符合资质要求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按要求提交本项目的工作方案、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确认),并以信封密封形式(信封拆口处需盖单位公章)送至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利用管理科(不接受邮寄形式的申请)。

      四、最高控制价格 

      各单位投报的项目总价不得超过10万元。 

      五、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我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申报单位资质及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作业单位并公示审定结果。审定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双方再签署委托合同。   

      联系人:小翁         电话:0595—85665625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邮编:362200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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