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4-10137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4
已与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战略合作协议》的银行,申办不动产抵押登记相关业务时,原则上应通过“晋江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系统(银行端)”线上申请办理,可将需提交的《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合同纸质材料,统一简化为《合同信息申报表》(见附件)。
未签订《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开通直连系统的银行,在线下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相关业务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与线上申办材料相一致。
各申请银行应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确保《合同信息申报表》填写的内容与《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相关信息相一致。
各申请银行应对《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进行收集整理、依规保管,便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抵押人、政府有关部门查阅、利用。
特此通告。
附件:《合同信息申报表》
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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