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3-10113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3〕39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3
晋江市内坑镇卫生院的晋江市内坑镇卫生院项目(一期)用地位于晋江市内坑镇下村村、黎山村、内湖村,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总用地面积22570平方米,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晋规字第3110494号)。现晋江市内坑镇卫生院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新增大门、设备机房、污水处理机房,将发电机房、配电房位置向东移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及位置进行更正和调整,项目出入口调整,内部道路调整,绿地范围和绿地率相应调整,远期地下室出入口和远期病房楼、专科楼、老人保健与健康管理中心调整。调整后整体方案容积率1.19、建筑密度28.78%、绿地率35%。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3年2月24日至3月9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0595-8565964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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