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2-00006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2〕1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4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补充下达晋江海生鞋材有限公司厂区项目规划条件的公示
    时间:2022-01-04 17:04

    晋江海生鞋材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用地位于西滨镇海滨社区,总用地面积为1285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晋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晋地合2005补字第016号),该用地前期未明确经济技术指标。现晋江海生鞋材有限公司根据《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晋江市简化办理工业用地改扩建项目规划审批手续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2021282号)规定申请提高提容增效。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用地规划许可常见问题解答》,现针对晋江海生鞋材有限公司用地补充下达规划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5<容积率<3.0,30%<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建筑系数≥40%;

    3、其他规划要求按原《晋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晋地合2005补字第016号)执行。

    2021年12月23日,为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我局就晋江海生鞋材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条件调整召开征询意见会,经与会部门及专家讨论,会议同意规划条件中经济技术指标调整为:1.5容积率3.0,30%<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用地性质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其余要求按原规划条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晋江海生鞋材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条件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为12个自然日。公告期限内,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电子邮件: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2001556。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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