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1910-2020-00125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0〕612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31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兴学府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时间:2020-12-31 17:36

      晋兴学府位于高铁新区,东至45米和平南路,西至18米沿山路,南至30米灵里路,北至18米沿塘路,总用地面积17993平方米,用地性质商业设施、居住用地,其中用地北侧1#2#楼(其中138套)拟作为高铁新区回购安置,原方案已按程序审查通过,现建设单位拟申请重新优化地下室车位及部分单体平面布局,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5#楼二层平面图中连接10#楼的不上人屋面修改为露台。东面B4户型封闭阳台处增加一道出露台的门。 

      2.6#楼二层平面图中连接10#楼的不上人屋面修改为露台。原东面D1户型中厨房的窗户修改为出露台的门,厨房外设备平台取消。原东面户型编号D1修改为D1' 

      3.8#楼二层平面图中上人屋面修改为露台,C1户型、C3户型、C4户型的南面阳台增加出露台的门。 

      4.地下室预留停车位局部调整,停车数折算后,保持总数不变。 

      除以上调整,文本其他内容及各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设施均不变,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方案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201231日至202111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文化中心五楼。电子邮箱:506832023@qq.com,联系电话:82282218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123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