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1-0101-2026-00005
- 发布机构: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2
一、总体概况
目前,我市已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个(安海镇)、名村2个(金井镇福全村、龙湖镇福林村),中国传统村落9个(新塘街道梧林社区,灵源街道灵水社区,金井镇福全村、围头村、塘东村,龙湖镇福林村、南浔村,安海镇瑶前村,东石镇檗谷村),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个(五店市),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金井镇围头村),已认定公布四批历史建筑共有294处,认定公布两批传统风貌建筑共有22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53处(179个点),其中国保单位9处(13个点)、省保单位17处(33个点)、市级文保单位129处(135个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440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3项,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5项、国家级7项、省级6项、泉州市级24项、晋江市级71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1人,其中国家级10人、省级19人、泉州市级48人、晋江市级124人。
二、监测内容
(一)相关中央、省级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我市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一是完成《晋江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规划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区、田园文化体验区、滨海传承发展区等三个传统村落发展片区。印发了《晋江市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方案》《晋江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等政策,让传统村落保护有规可依、科学推进。二是推广使用《泉州市传统建筑修建技术导则》《泉州市历史文化名村与传统村落建设项目实施技术指南》《晋江市农房建筑图集(修编)》,提供有效技术支撑。三是举办晋江市城市品质提升和城市更新专题培训班,组织市直部门、镇(街道)、国企分管同志至上海学习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经验,承办泉州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现场观摩活动。
(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认定公布情况
1.普查工作方面。2025年度深入推进我市“四普”工作,已复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592处,调查新发现文物230处,其中新发现水下文物遗址1处。58人获评第三批晋江市级非遗传承人。2025年度新增认定公布传统风貌建筑12栋。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摸排潜在保护对象调查线索34条。
2.保护管理方面。在全面完成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保护图则制定和保护标识牌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完成保护标识设置,完成率100%。灵源街道灵水传统村落、安海镇瑶前传统村落、龙湖镇南浔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获晋江市政府批复,助推我市9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批复率达100%。推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安海镇、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龙湖镇福林村、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五店市传统街区和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金井镇围头村保护规划报送省政府审批。委托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晋江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管控要求和保护措施,为后续规划审批、项目建设、日常管控提供科学依据。
(三)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组织机构方面。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市已构建形成统筹协调、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历史文化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市住建局依据职能,全面统筹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与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保护管理责任层层落实,组织体系运行顺畅有效。
2.保护资金投入方面。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5年度累计争取资金850万元,其中灵水社区入选省级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获得上级补助资金500万元,16栋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获上级奖补资金近300万元,“刺桐侨厝”保护利用项目获上级补助资金50万元。二是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实施五店市历史文化街区和梧林、灵水、塘东等传统村落公共基础设施提升,修缮活化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累计完成投资超1亿元。2025年安排200万专项经费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三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通过项目建设带动,吸引村民自主出资开展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等,累计撬动社会资本超500万元。
3.日常巡查监管方面。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传统村落风貌管控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健全防止破坏和管控机制,加强传统村落风貌管控。市住建局多次开展检查工作,对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同时,依托省住建厅“一网通管”APP系统,镇街相关责任人每月对历史建筑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历史建筑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对于遭受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及安全的突发事件,能快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保护,并向上级报告。
4.消防安全责任方面。积极开展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专人进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同时,强化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5.文物保护管理方面。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100%;安海龙山寺、西资寺石佛造像两处国保单位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经省政府公布实施,草庵石刻保护规划正在进一步修改。在城市建设中,坚持落实“考古前置”工作,2025年开展4个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其中2个已完成,后续有关建设行为也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报批。
6.城市更新方面。建立城市更新改造中文化遗产先普查后征收制度。对列入征迁项目开展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对50年以上的建筑进行普查甄别,开展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提出保护措施。2025年实施文化遗产普查甄别项目16个,涉及项目面积267.56公顷。
7.保护规划(图则)落实方面。我市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内建设活动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修缮装修行为管控,严格要求落实保护规划(图则)要求,未出现违反规划(图则)规定保护要求的行为。
三、保护利用工作成效
(一)格局与风貌保持方面。始终坚守“保护发展传承中华农耕文明”初心,开展传统村落环境整治行动,落实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要求,确保建筑形式、体量、色彩与环境相协调,持续整治传统村落内不协调建筑。保护好现有自然环境、保护村落肌理、保护历史环境要素,通过微改造的“绣花”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推动传统村落历史空间复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融合,整体性、真实性、延续性有效保障。
(二)人居环境与基础设施提升方面。一是加强五店市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进一步优化落实街区防火保障方案,增设室外消火栓布置,保障街区安全;二是抓好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灵源街道灵水社区投资1300万元,开展沿线景观整治和景观提升,建设水岸公园及配套公厕,建立微型消防站,持续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三是深入推进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工程创建,金井塘东村、福全村以闽台乡建乡创合作为契机,建设海角一号公园、贝壳落日咖啡馆等,补齐高品质服务设施短板,成功打造塘东学堂、故事馆、两岸青年建筑师家园等空间,成为文化展示、研学教育、村民活动的重要载体,系统推进适老化改造,增设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
(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面。总结推广福林村“侨厝管家”保护经验,探索构建以村(社区)委会为实施主体的“以修代租”模式,有效盘活闲置历史建筑资源。该模式通过契约明确约定,由承租方承担历史建筑修复责任,以修复投入抵扣租金,既切实破解了历史建筑保护资金短缺的难题,又推动历史建筑在合理利用中“活起来、火起来”,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双向共赢,本质上是运用市场化手段破解历史建筑“保护难、利用难”的关键路径。截至目前,已通过该模式完成灵水、福林、围头等传统村落超10栋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成效显著。
(四)文物及非遗保护利用成效方面。2025年共实施18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保护工程,涉及国保3处,省保3处、市保7处,一般文物点5处,现完成竣工技术验收2处;另有1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文物合理利用。举办2025年晋江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开办非遗传承人研修班,助力泉州申报世界美食之都晋江美食分享会,邀请文化专家对晋江市各级非遗传承人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传承人队伍素养。
(五)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方面。一是拓宽物资与人力渠道。依托市慈善总会文物保护基金捐赠“四特”普查专用设备,提升一线物资保障水平;联动高校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实地调查、信息采集与资料整理等工作,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协同发力的良好格局。二是引入多元智力支持。推动北京清华同衡规划院在五店市设立驻地服务,并引进厦门院前、南强社造等台湾团队入驻塘东、灵水等村庄,深挖地方文化特色与内涵。三是深化协同共建机制。通过“村校共建”推动高校人才与技术资源下沉基层,助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质增效;探索“以奖代补”方式,引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宗祠及传统建筑修缮,增强基层文化保护的内生动力。
四、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修缮保护资金不足。历史文化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从前期宣传推广、科学规划编制,到具体的修缮维护与活化利用,每一环节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目前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未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面临着较为严峻的资金短缺问题。
(二)专业工匠人才匮乏。闽南传统民居建筑的规制、工艺、材料等有别于其他流派古建筑,砖雕、木雕、石雕、泥塑、剪瓷等传统工艺后继无人,传统建筑材料缺失和传统工艺失传制约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
(三)民间保护意识不强。历史文化保护意识尚未深入人心,部分原住民、使用者保护意识比较淡薄,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稀缺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同时受经济水平及居住实用性制约,对古建筑、构件的保护措施不够有力。
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策划力度,建立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上级历史文化方面资金支持。进一步用好投融资政策工具,推动政策性金融更好地支持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护利用,推动形成政府扶持、社会投资、集体筹资、个人捐资相结合的多元保护资金体系。
(二)加大工匠人才培育。开展工匠普查登记,全面摸排辖区内掌握砖雕、木雕、石雕、泥塑、剪瓷等闽南传统工艺的老工匠,依托闽南传统建筑技艺传习所开展传统建筑工匠技能培训。推广使用《闽南传统民居营造和修缮指南》,明确砖雕、木雕等各类工艺的操作规范、技术要点,以及传统建筑材料的规格、材质要求,为工匠施工、人才培养提供统一标准。
(三)加强宣传教育。有序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教育等活动,持续加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标语张贴、活动举办、媒体报道等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我市历史文化遗产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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