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1-1850-2024-00053
- 备注/文号:晋建综〔2024〕68号
- 发布机构: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9
晋建综〔2024〕68号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晋江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
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建办(城管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局机关有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泉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泉州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晋江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了《晋江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9日
(此件依法申请公开)
晋江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筑牢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泉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泉州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晋江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为期三年的治本攻坚行动,全市住建系统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显著提升消除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本领域从业人员的整体安全素质有明显增强,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有效提升,普遍建立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改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及能力水平显著提高,实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清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积极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持续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控
1.2024年:(1)稳步实施自建房专项整治计划,持续贯彻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机制。(2)针对全市层高超过三层、改扩建超过三年、使用人数超过10人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专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3)促进全市1110栋50年以上老旧房屋及9栋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完成分类整治。(4)深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石结构房屋、公众聚集场所房屋及文物保护房屋专项排查整治。(5)开展房屋安全鉴定质量核查,对严重违规的鉴定机构抄告泉州市住建局列入黑名单,并移除其在本辖区承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资格。(6)大力推进房屋安全管理的智能化,加速建设全市房屋安全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完善“一楼一档”大数据,并融入上级部门房屋隐患综合治理平台。(7)主动做好全国房屋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县域试点项目,完成至少100栋房屋的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实施“保险+监测”等综合措施。(8)组织地震重点危险区重大和一般安全隐患50年以上老旧房屋的加固改造,摸清高烈度设防地区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1993年1月1日前建成或投入使用的重要公共建筑,并制定改造提升方案。(9)优化长效监管体系,压实基层网格职责和工作机制。(10)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治本攻坚活动,培育至少1家示范单位,总结经验并推广,以提升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2025—2026年:除执行省市新部署的重点任务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针对1995年建造的预制板及混合结构公共住房,经评估为C级或D级风险,结合城中村更新、零星危房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因地制宜推行以拆除为主的分类处理方式,推动清除城镇中心区域所有存在严重工程质量缺陷的老旧房屋,切实消除安全风险。(2)探索并推进城市危旧房屋改造,精准治理城市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的C级和D级危险房屋。(3)组织在高烈度设防区域和地震重点防御区,对1993年1月1日前竣工或投入使用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站等建筑,开展抗震性能鉴定、适修性评估及加固改造工作。(4)2026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一般安全隐患房屋的整治工作,坚决执行“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和“经营不涉风险、涉险不经营”的原则。
3.常态化:(1)持续强化房屋特别是自建房的日常安全监测,及时识别隐患并通知产权人和使用者,促使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房屋动态清零。(2)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夯实经营性自建房数据基础,指导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业主、经营者开展自查工作,加强房屋结构安全管理。(3)联合各镇(街道)实施物业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常态化评估,推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提升防汛防台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应急演练和日常巡查检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及时清除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登高场地问题,履行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职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4)充分利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平台,指导各镇(街道)建立三层及以下农村在建房屋督导巡查体系,推动乡镇“四到场”巡查常态化;对落实不到位者督促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责成属地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稳步提升村民建房安全管理水平。(5)建立房屋安全长效治理机制,推动房屋定期体检和房屋保险综合治理制度。
(二)持续强化施工安全监管
1. 2024年:(1)按上级要求有计划推进12项“一月一专题”专项整治行动,包括爬架吊篮安全治理、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施工现场消防治理、规范起重机械安拆作业、危大工程标准化管控、提升文明施工水平、高处作业安全、桩基质量管控、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提升、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为管控、智慧工地,确保各专项有序衔接推进。(2)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执法情况“月统计、季通报”,定期公布典型执法案例,营造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延伸至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推动企业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项目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含建机)单位项目负责人按规定频次落实安全检查。(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使用和施工安全日志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流程。(5)开展监理职能强化行动,核查注册人员并关联信用,组织监理单位现场履职专项检查。(6)全面推进隐患闭环管理,要求房屋市政工程及相关企业对隐患做到即查即改、立行立改。(7)建立“双随机”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机制,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保障执法公正性。(8)配合泉州住建局完成科创实验小学罗山校区项目智慧工地示范验收,推广智慧工地建设经验。
2. 2025—2026年:除执行省市新部署的重点任务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构建覆盖建筑施工领域企业、项目、人员、设备的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数字化监管体系。(2)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深化应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精准检查重点环节,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责任。(3)加快智能建造与智慧工地建设,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辅助或替代“危、繁、脏、重”人工作业,推广“机器代工”,应用如钢筋自动绑扎机、实测实量仪器等实用新工具设备。(4)积极探索建筑机器人应用,力争在外墙喷涂、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标准化作业等领域取得突破。
3.常态化:(1)持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接上级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充分运用“四不两直”系统,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整改、动态清零。(2)严查关键岗位人员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定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履职,强化对发生事故建设单位的联合惩戒。(3)提升监督队伍能力,延伸指导服务至老旧小区等民生项目,参与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4)坚持“两场联动”,完善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预警机制,重点监管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达标企业,坚决整顿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5)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6)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排查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违规交叉作业、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彩钢板、未设规范临时疏散通道等隐患。(7)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项目,严格执行停工、督办、曝光、倒查措施,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和严管重罚。落实“一案一倒查”:发生一般事故,全面检查涉事企业本市所有在建项目;发生较大事故,报请泉州住建局组织对涉事企业在泉州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全面检查。
(三)开展消防设计审验专项治理
1.强化安全源头防范意识,建立申报即纳管机制,将所有申报项目列入消防审验台账,包括审批通过项目和审批未通过项目,分门别类做好登记。加强对审批未通过项目的跟踪指导,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源头治理体系。2.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共享机制,将消防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同时,坚持齐抓共管,强化与泉州住建局、市消安办、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以及属地镇街的协同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联系沟通,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消防工作格局。3.建立健全违法案件查处机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从审验过程、投诉举报、上级转交、部门移送等多渠道获取违法案件线索,认真核实调查,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严格查处“未审先建”“未验先用”、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执法震慑。4.强化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的进场使用检测管理,严厉打击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的行为,严格落实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相关制度,严把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的质量关。
(四)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2024年:(1)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扩面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专项行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推动施工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内控体系,逐级压实各岗位安全责任。(2)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建安〔2023〕11号),结合本市实际,完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3)跟进上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办法及标准制定进展,适时制定本市配套实施细则,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及事故预防服务落地。(4)实时更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警示教育资源及安管人员培训课件,动态优化“一会一警示”教育内容,通过强化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风险隐患识别治理能力。(5)建立防台防汛应急响应闭环机制,强化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统筹指导,组建专业化应急抢险队伍。
2.2025—2026年:除执行省市新部署的重点任务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完成新增技能工人培养指标,全面提升建筑工人技能水平。(2)推广省级工匠培训课程及参考教材,指导镇街道通过“现场观摩+基地实训+技能竞赛+专家授课”等模式,完成村镇建设干部、乡镇施工技术人员及工匠轮训任务,持续提升住建领域队伍安全生产能力。
3.常态化:(1)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消防审验制度,定期组织专项培训,加强监管机构及人员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补充监管力量。(2)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到位。
具体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并下设工作专班,负责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日常工作(详见附件2)。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工作协调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采取“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举措,充分运用住建系统主管部门安全检查APP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常态化开展督导、调研、检查工作,检查范围要延伸至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和生产一线。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要及时采取约谈、通报、曝光等措施严格问责问效。市住建局将结合“四不两直”检查、年度执法检查和各类专项督查,加强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督导。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要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附件:1.晋江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2024—
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
2.晋江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晋江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2024—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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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重点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领导 |
责任科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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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续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控 |
稳步实施自建房专项整治计划,持续贯彻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机制。 |
2024年底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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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针对全市层高超过三层、改扩建超过三年、使用人数超过10人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专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
2024年底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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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促进全市1110栋50年以上老旧房屋及9栋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完成分类整治。 |
2024年底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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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石结构房屋、公众聚集场所房屋及文物保护房屋专项排查整治。 |
2024年底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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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房屋安全鉴定质量核查,对严重违规的鉴定机构抄告泉州市住建局列入黑名单,并移除其在本辖区承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资格。 |
2024年底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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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力推进房屋安全管理的智能化,加速建设全市房屋安全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完善“一楼一档”大数据,并融入上级部门房屋隐患综合治理平台。 |
2024年底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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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做好全国房屋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县域试点项目,完成至少100栋房屋的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实施“保险+监测”等综合措施。 |
2024年底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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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组织地震重点危险区重大和一般安全隐患50年以上老旧房屋的加固改造,摸清高烈度设防地区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1993年1月1日前建成或投入使用的重要公共建筑,并制定改造提升方案。(2024年底前) (2)组织在高烈度设防区域和地震重点防御区,对1993年1月1日前竣工或投入使用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站等建筑,开展抗震性能鉴定、适修性评估及加固改造工作。 |
2026年底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牵头会同各有关市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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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优化长效监管体系,压实基层网格职责和工作机制。 |
2024年底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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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治本攻坚活动,培育至少1家示范单位,总结经验并推广,以提升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
2024年底 |
曾绍鹏、尤祖鸿 |
物业专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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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针对1995年建造的预制板及混合结构公共住房,经评估为C级或D级风险,结合城中村更新、零星危房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因地制宜推行以拆除为主的分类处理方式,推动清除城镇中心区域所有存在严重工程质量缺陷的老旧房屋,切实消除安全风险。 |
2026年底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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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探索并推进城市危旧房屋改造,精准治理城市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的C级和D级危险房屋。 |
2026年底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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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完成全市所有一般安全隐患房屋的整治工作,坚决执行“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和“经营不涉风险、涉险不经营”的原则。 |
2026年底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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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持续强化房屋特别是自建房的日常安全监测,及时识别隐患并通知产权人和使用者,促使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房屋动态清零。 |
常态化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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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夯实经营性自建房数据基础,指导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业主、经营者开展自查工作,加强房屋结构安全管理。 |
常态化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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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联合各镇(街道)实施物业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常态化评估,推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提升防汛防台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应急演练和日常巡查检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及时清除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登高场地问题,履行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职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 |
常态化 |
曾绍鹏、尤祖鸿 |
物业专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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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利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平台,指导各镇(街道)建立三层及以下农村在建房屋督导巡查体系,推动乡镇“四到场”巡查常态化;对落实不到位者督促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责成属地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稳步提升村民建房安全管理水平。 |
常态化 |
杨辉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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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立房屋安全长效治理机制,推动房屋定期体检和房屋保险综合治理制度。 |
常态化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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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持续强化施工安全监管 |
按上级要求有计划推进12项“一月一专题”专项整治行动,包括爬架吊篮安全治理、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施工现场消防治理、规范起重机械安拆作业、危大工程标准化管控、提升文明施工水平、高处作业安全、桩基质量管控、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提升、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为管控、智慧工地,确保各专项有序衔接推进。 |
2024年底 |
杨辉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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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执法情况“月统计、季通报”,定期公布典型执法案例,营造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
2024年底 |
杨辉、蔡安怀、曾绍鹏、尤祖鸿 |
执法大队、消防科、建筑管理科、物业专班、法制科、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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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延伸至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推动企业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项目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含建机)单位项目负责人按规定频次落实安全检查。 (2) 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深化应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精准检查重点环节,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
2026年底 |
杨辉、蔡安怀 |
执法大队、建筑管理科、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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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使用和施工安全日志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流程。 |
2024年底 |
杨辉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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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开展监理职能强化行动,核查注册人员并关联信用,组织监理单位现场履职专项检查。 |
2024年底 |
杨辉、蔡安怀 |
执法大队、建筑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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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全面推进隐患闭环管理,要求房屋市政工程及相关企业对隐患做到即查即改、立行立改。 |
2024年底 |
杨辉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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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建立“双随机”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机制,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保障执法公正性。 |
2024年底 |
杨辉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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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配合泉州住建局完成科创实验小学罗山校区项目智慧工地示范验收,推广智慧工地建设经验。 |
2024年底 |
杨辉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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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构建覆盖建筑施工领域企业、项目、人员、设备的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数字化监管体系。 |
2026年底 |
杨辉、蔡安怀 |
执法大队、建筑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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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1)加快智能建造与智慧工地建设,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辅助或替代“危、繁、脏、重”人工作业,推广“机器代工”,应用如钢筋自动绑扎机、实测实量仪器等实用新工具设备。 (2) 积极探索建筑机器人应用,力争在外墙喷涂、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标准化作业等领域取得突破。 |
2026年底 |
杨辉、蔡安怀 |
执法大队、建筑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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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持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接上级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充分运用“四不两直”系统,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整改、动态清零。 |
常态化 |
杨辉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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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严查关键岗位人员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定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履职,强化对发生事故建设单位的联合惩戒。 |
常态化 |
杨辉、蔡安怀 |
执法大队、建筑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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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提升监督队伍能力,延伸指导服务至老旧小区等民生项目,参与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
常态化 |
杨辉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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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坚持“两场联动”,完善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预警机制,重点监管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达标企业,坚决整顿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 |
常态化 |
杨辉、蔡安怀 |
执法大队、建筑管理科、审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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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 |
常态化 |
蔡安怀 |
建筑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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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排查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违规交叉作业、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彩钢板、未设规范临时疏散通道等隐患。 |
常态化 |
杨辉 |
执法大队、消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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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项目,严格执行停工、督办、曝光、倒查措施,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和严管重罚。落实“一案一倒查”:发生一般事故,全面检查涉事企业本市所有在建项目;发生较大事故,报请泉州住建局组织对涉事企业在泉州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全面检查。 |
常态化 |
杨辉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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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开展消防设计审验专项治理 |
强化安全源头防范意识,建立申报即纳管机制,将所有申报项目列入消防审验台账,包括审批通过项目和审批未通过项目,分门别类做好登记。加强对审批未通过项目的跟踪指导,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源头治理体系。 |
常态化 |
杨辉 |
消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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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建立健全违法案件查处机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从审验过程、投诉举报、上级转交、部门移送等多渠道获取违法案件线索,认真核实调查,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严格查处“未审先建”“未验先用”、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执法震慑。 |
常态化 |
杨辉 |
消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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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建立健全违法案件查处机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从审验过程、投诉举报、上级转交、部门移送等多渠道获取违法案件线索,认真核实调查,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严格查处“未审先建”“未验先用”、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执法震慑。 |
常态化 |
杨辉 |
消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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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强化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的进场使用检测管理,严厉打击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的行为,严格落实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相关制度,严把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的质量关。 |
常态化 |
杨辉 |
消防科、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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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扩面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专项行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推动施工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内控体系,逐级压实各岗位安全责任。 |
2024年底 |
杨辉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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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建安〔2023〕11号),结合本市实际,完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
2024年底 |
杨辉 |
房屋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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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跟进上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办法及标准制定进展,适时制定本市配套实施细则,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及事故预防服务落地。 |
2024年底 |
杨辉、蔡安怀 |
执法大队、建筑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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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实时更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警示教育资源及安管人员培训课件,动态优化“一会一警示”教育内容,通过强化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风险隐患识别治理能力。 |
2024年底 |
杨辉、蔡安怀 |
执法大队、建筑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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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建立防台防汛应急响应闭环机制,强化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统筹指导,组建专业化应急抢险队伍。 |
2024年底 |
杨辉、蔡安怀、曾绍鹏、尤祖鸿 |
执法大队、建筑管理科、物业专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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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加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完成新增技能工人培养指标,全面提升建筑工人技能水平。 |
2026年底 |
蔡安怀 |
建筑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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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推广省级工匠培训课程及参考教材,指导镇街道通过“现场观摩+基地实训+技能竞赛+专家授课”等模式,完成村镇建设干部、乡镇施工技术人员及工匠轮训任务,持续提升住建领域队伍安全生产能力。 |
2026年底 |
蔡安怀 |
建筑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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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消防审验制度,定期组织专项培训,加强监管机构及人员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补充监管力量。 |
常态化 |
杨辉 |
执法大队、消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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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到位。 |
常态化 |
杨辉、蔡安怀 |
执法大队、建筑管理科 |
附件2
晋江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施荣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杨 辉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 组 长:曾绍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安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集中 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尤祖鸿 城乡项目中心主任
林积焕 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林伟鸿 局办公室负责人
张剑艺 房管科负责人
苏松溪 建筑管理科、物业专班负责人
洪清庭 审批科科长
刘飞飞 技术中心负责人
姚元良 房屋安全中心负责人
丁剑河 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
蔡金龙 消防设计审验中心主任
倪卫军 城乡建设科负责人
叶其钦 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鸿灯 整治办、石改办负责人
张立志 法制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挂靠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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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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