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1-1850-2024-00027
- 备注/文号:晋建综〔2024〕2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8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
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及预拌
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闽建建〔2023〕1号)、《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2023版)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施荣进局长为组长,杨辉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和检测机构专家组成的检查组。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6月底。
三、检查范围
在我市从事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检测机构,以及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检测机构
1.资质、人员及仪器设备情况。重点检查技术人员配备及上岗情况,特别是否存在量能不匹配,仪器设备是否正确配置及相应检定/校准情况,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2.样品管理、检测报告、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及检测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检测合同签订及报备情况、检测报告上传及不合格报告上报情况、基桩和主体结构检测告知等情况,检测试验视频监控安装、使用等情况,见证送检情况及样品受理、流转和留样等情况。
3.以基桩和主体结构检测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实体检测。通过视频监控追溯检查检测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基桩和主体结构检测要抽查现场检测痕迹(有条件的可开展检测监督复核)。
4.有在晋江市承接业务但未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检测机构。我局将随机对在我市辖区内检测的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必要时将延伸到企业检查实验室管理及检测行为管控情况。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
1.实验室管理。重点抽查试验技术人员、试验室环境、仪器设备、检(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现场随机抽取检测项目,考核检测能力。
2.原材料质量管理。重点抽查原材料管理制度、原材料台账、进场检验等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按照《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2023版)对原材料进行抽检。
3.生产质量管理。重点检查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生产配合比、出厂检验、试件留置、投料数据和生产告知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将适时延伸至项目上抽查交货检验及实体混凝土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参建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坚守职业道德,切实履约尽责,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工程质量受控。
(二)落实自查自纠。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的检查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企业查纠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归入企业管理档案备查。
(三)严格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况的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采取记分、监督复核、实体鉴定、约谈和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及时将本次检查结果及扣分情况向社会公布。
附件:1.材料检测质量管理专项检查表
2.材料检测操作技能现场考核评分表
3.基桩检测质量管理专项检查表(内业资料部分)
4.基桩检测质量管理专项检查表(现场检查部分)
5.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巡查表
6.预拌混凝土企业实验室操作技能现场考核评分表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1
建筑材料检测质量管理专项检查表
检测机构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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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检查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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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施和环境 (12分) |
1.1水泥实验室(温度20±2℃,相对湿度>50%),水泥比表面积(湿度≤50%)(4分) |
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场所是否配备相应的设施并能满足标准要求,重点抽查水泥、标养室等环境条件要求较高的试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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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水泥标养(养护池水温度2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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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混凝土拌合室(温度20±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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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混凝土试块养护室(温度20±2℃,相对湿度>95%)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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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有温度要求房间是否放置能产生高温设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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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备和标准物质 (13分) |
2.1试验室是否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标准物质)并及时进行校准,校准结果是否进行确认(6分) |
抽查压力试验机、万能试验机、水泥试验设备等仪器设备及校准证书和证书的确认,标准物质配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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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所配置的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是否经修复并经校准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才投入使用(2分) |
抽查仪器状况及使用记录、出具报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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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是否建立仪器设备台账、标识、档案及使用记录(5分) |
抽查压力试验机、万能试验机、水泥试验设备等大型关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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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样品 管理 (24分) |
3.1检测样品的编号是否按分类年流水,并保证在任何时候对样品的识别不发生混淆(4分) |
抽查检测样品的编号,重点抽查钢筋及接头、水泥、试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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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按规定进行留样情况(4分) |
重点抽查水泥、钢筋封存样和检验结果不合格样品留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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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待检样品的数量与委托单和原始记录是否相符(4分) |
重点核查试块、水泥及钢筋及接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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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检毕样品的数量与委托单和原始记录是否相符(4分) |
重点核查试块、水泥及钢筋及接头(清点检查当天或前一天的试毕数量与记录的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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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是否受理无见证封样或者无见证人陪同送样的见证试样(2分) |
抽查样品委托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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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水泥试验样和封存样是否在检测机构的旁证下分样包装,且经委托和见证单位共同签封(3分) |
抽查水泥封存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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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带肋钢筋样品上的厂家标志、牌号、规格等标识是否与委托单或出厂合格证信息一致(3分) |
抽查钢筋样品与委托单或出厂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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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测 行为 (28分) |
4.1原始记录的信息量是否基本满足朔源性的要求,记录、报告信息是否相符(4分) |
重点抽查试块、水泥及钢筋及接头试验 抽查检测报告及更改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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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所有委托单、原始记录与报告是否按年流水编号,是否与对应的委托单一致(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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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报告是否更改,如作修改,是否符合相应规定(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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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结论是否正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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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出具的报告数量和范围是否与试验能力相符(3分) |
抽查一个月内,出具报告数量最大的一天,测算其检测设备与能力是否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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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是否建立不合格报告台账,不合格的检测报告是否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3分) |
抽查不合格报告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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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是否按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测(5分) |
抽查抽查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或检测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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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是否有检测信息、异常数据修改记录和审批手续(2分) |
抽查数据修改记录和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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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测 人员 (6分) |
5.1技术负责人是否在岗并持有岗位证书(3分) |
抽查职称证书和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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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检测人员职称、人数和岗位证书是否满足资质要求(3分) |
抽查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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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同 备案 (3分) |
6.1是否签订检测合同,检测合同是否及时备案(3分) |
抽查检测合同和备案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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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操作技能(14分) |
7.1试验人员、样品准备、试验环境 |
试验人员是否符合要求,试验样品是否符合要求,试验环境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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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仪器设备的使用 |
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设备(包括标准物质)是否进行校准,校准结果是否进行确认,仪器设备的使用是否有做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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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试验方法、试验操作 |
试验方法是否使用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要求,试验操作是否准确,试验员操作是否熟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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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原始记录 |
原始记录信息是否准确,原始记录信息是否完整,试验参数,计算公式,数据修约是否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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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检测报告 |
报告参数是否符合要求,报告结论是否正确,报告信息是否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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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票 否决项 |
8.1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
抽查委托单,核对资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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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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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出具虚假报告 |
核对报告与委托单、原始记录是否相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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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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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名): 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
附件2
建筑材料检测操作技能现场考核评分表
检测机构名称: 试验日期:
考核项目: 试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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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考核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扣分说明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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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试验人员、样品准备、试验环境(20分) |
1.试验人员是否符合要求。(7分) 2.试验样品是否符合要求。(6分) 3.试验环境是否符合标准要求。(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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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仪器设备的使用(20分) |
1.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设备(包括标准物质)是否进行校准,校准结果是否进行确认。(10分) 2.仪器设备的使用是否有做记录。(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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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试验方法、试验操作(20分) |
1.试验方法是否使用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要求。(7分) 2.试验操作是否准确。(6分) 3.试验员操作是否熟练。(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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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原始记录(20分) |
1.原始记录信息是否准确。(5分) 2.原始记录信息是否完整。(5分) 3.试验参数,计算公式,数据修约是否正确。(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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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测报告(20分) |
1.报告参数是否符合要求。(6分) 2.报告结论是否正确。(7分) 3.报告信息是否完整。(7分) |
检查组(签名): 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
附件3
基桩检测质量管理专项检查表(内业资料)
检测机构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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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检查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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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检测 人员 (10分) |
检测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所有技术人员档案,检测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资质要求,检测人员,校核人员,审核人员,报告批准人员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重点检查人员是否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10分) |
抽查人员档案及清单、社保资料,岗位证书、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是否在岗,现场核对上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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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仪器 设备 (20分) |
2.1是否建立主要仪器设备档案,仪器设备是否按时检定或校准,仪器设备是否有使用记录,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是否经修复并经校准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才投入使用(10分) |
抽查设备档案、设备台账与计量检定台账,抽查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登记表,是否根据试验周期与设备能力出具报告,检定或校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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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实际检测量所需的仪器设备是否满足相应检测项目的要求,是否存在同台设备同时进行多个工程项目检测(10分) |
抽查是否根据试验周期与设备能力出具报告、抽查仪器使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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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测 报备 (20分) |
3.1是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新开工的项目在桩基检测前向项目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备案(10分) |
抽查报备回执单等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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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备资料是否齐全(10分) |
抽查检测单位存档资料,以下资料是否完整1.《桩基检测技术方案》、《桩基检测方案报审表》;2.《检测合同》、《建设工程检测合同备案表》;3.拟投入仪器设备清单(附检定/校准证书);4.《桩基现场检测监督检查联系单》;5.《选桩会议纪要》;6.桩位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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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测 行为 (50分) |
4.1检测数量是否满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5分) |
抽查检测合同、选桩会议纪要、委托协议书、记录、报告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选桩,在检测结束后由监理单位对检测数量及检测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确认并填写的《桩基检测情况确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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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检测合同、委托协议书,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是否齐全、连续编号、可追溯,委托协议书、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信息是否相互一致(5分) |
抽查检测合同,委托协议书,原始记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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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报告内容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定(10分) |
查阅报告内容是否包括为说明检测结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报告的文字、符号、计量单位、表述是否正确,是否按选择检测方法中规定清晰、明确、客观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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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检测结果表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出具结论性错误检测报告(10分) |
抽查委托协议书,原始记录和报告,结论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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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是否建立不合格项目台账,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及后续处理情况是否在规定时间以电子方式及书面方式告知建设单位,报告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或建设主管部门(5分) |
抽查不合格台账及上报情况记录台账,不合格联系单,异常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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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检测报告更改是否符合规程要求(5分) |
查看检测报告更改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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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检测资料管理是否规范,保证检测数据可追溯,检测资料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保存(5分) |
查看检测资料管理及存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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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是否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在省厅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上告知,并在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检测工作群告知且截屏存档(5分) |
结合项目清单通过省厅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同时核查告知截屏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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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票 否决项 (是,不得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
5.1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
抽查委托单、报告,核对单位资质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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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是否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
抽查近期委托协议书,原始记录、报告、视频监控,是否按要求进行视频监控,检测过程录像是否中断、不全导致数据无法溯源,静载法应结合检测数据自动采集、核对现场堆载情况、沉降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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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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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名): 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
附件4
基桩检测质量管理专项检查表(现场检查)
检测机构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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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检查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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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检测人员 (10分) |
1.1检测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0分) |
查看现场试验人员岗位证、社保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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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仪器设备 (10分) |
仪器设备情况(10分) |
仪器设备是否经过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检定标识;千斤顶铭牌是否按要求焊牢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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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测行为 (80分) |
3.1是否在省厅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告知,并在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检测工作群告知且截屏存档(10分) |
现场核对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截屏图片保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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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委托单和原始记录(10) |
委托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试验人员是否及时且完整填写原始记录,重点检查两项是否有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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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桩位(10分) |
仪器输入的桩号是否与现场桩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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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千斤顶率定方程结果是否正确,与实际油压一致(10分) |
查看检定/校准证书、计算公式,核查现场静载仪读数是否与精密压力表读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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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视频监控(5分) |
查看现场视频监控数据,查看视频监控是否按要求安装,录像是否完整、连续,出现异常情况是否及时报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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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检测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满足要求(5分) |
堆载周围是否有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堆载;堆载与试验房是否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堆载靠近边坡时,是否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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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现场检测行为(25分) |
①静载法:查看试验现场,是否安装机械压力表;试验设备是否与备案相符且符合试验要求;是否按规范设置参数;堆载、仪器设备安装是否规范;核对位移传感器实际数据、实际油压(油泵油压)是否与静载仪数据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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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钻芯法:技术人员是否在场;钻取标高是否与检测标高一致;检测数量、开孔位置、开孔数量、钻头尺寸、钻孔深度、持力层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钻孔深度是否与芯样长度基本一致,是否存在拼接芯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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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声测法:现场采集数据是否与实际剖面、深度相符;异常情况是否有记录(堵管深度等);声测管数量、采样点距、采集的信号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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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高应变法:高应变仪器输入加速度和力传感器参数是否与证书一致;材料密度取值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高应变锤重量不少于特征值的2%且高径(宽)比不得小于1;传感器安装位置、采集信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灌注桩侧面是否打磨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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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低应变法:采样位置和记录的有效信号数及桩长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波速、桩长设定是否合理;传感器安装及采集的信号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委托单中检测标高是否与现场标高一致;混凝土龄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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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票否决项(是,不得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
4.1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不在现场 |
检查时试验人员超过半小时不在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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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现场检测弄虚作假 |
检查试验现场,核对位移传感器实际数据,实际油压与静载仪数据不相符;同一根桩重复加载(桩位不符且无安装过程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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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未按相关文件要求安装视频监控 |
抽查现场,未安装视频监控或未按规定要求拍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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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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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名): 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
附件5
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巡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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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检查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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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骨料仓设置情况(5分) |
1.1厂区内砂、石等原材料料仓未全封闭的或未按照不同的品种、规格设置隔墙分仓堆放的(5分) |
现场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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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材料质量控制(14分) |
2.1原材料进厂资料(3分) |
1、选取某一生产时段,抽查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进厂原材料汇总表及相应合格证、检测报告和出厂砼汇总表;2、核对水泥试验原始记录看待检水泥试样数量是否相符;3、按进厂原材料汇总表或通知单逐批核对其他原材料待检数量和已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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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原材料进厂检(复)验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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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进厂原材料台账建立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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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检(试)验后样品留置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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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15分) |
3.1配合比确定与调整(5分) |
所有生产配合比及其调整均应由试验室发出,并可追溯到相应原始记录,生产线计量检定应在有效期内,且计量偏差应满足规范要求,掺合料用量在文件规定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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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计量与搅拌(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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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掺和料品种、掺量(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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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10分) |
4.1出厂检验(5分) |
1、核对生产记录、试验原始记录看砼试件留置数量是否相符;2、按试验报告核对已检样品留置量及时间是否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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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交货检验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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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出厂预拌混凝土台账建立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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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试验室条件 (18分) |
5.1管理制度(2分) |
随机抽查试验室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检测能力是否符合要求,核对仪器设备配备及检定/校准情况,核对有温湿度要求的检(试)验环境是否满足要求且记录完整。任一检(试)验环境出现不符合要求时,5.5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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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检测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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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检测能力(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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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仪器设备(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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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检(试)验环境 (6分) |
5.5.1水泥实验室(温度20±2℃,湿度>50%),水泥比表面积(湿度≤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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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水泥标养(养护池水温度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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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混凝土拌合室(温度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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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有温湿度要求房间是否放置能产生高温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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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混凝土试块养护室(面积不小于30平米并符合实际使用要求,温度20±2℃,湿度>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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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原材料质量 (8分) |
6.1粉煤灰质量 |
在检查人员监督下,由企业检测人员抽取试样、封样。每次检查至少抽取一种原材料。所有原材料的主控项目技术指标均合格时,得分;任一种原材料出现主控项目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时,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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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磨细矿渣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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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水泥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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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砂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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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外加剂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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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预拌混凝土质量(10分) |
7.1 坍落度(3分) |
在检查人员监督下,由企业现场抽测预拌混凝土坍落度和氯离子含量,查看出厂检验记录是否完整,在厂区内制作一组砼试块或抽取已达28天的出厂检验试块当场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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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混凝土强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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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氯离子含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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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数据上传 (10分) |
8.1水泥、掺合料、强度试块(含配合比设计、验证)待检、在检样品与原始记录或报告不符(1分) |
随机抽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运输车辆是否纳入渣土平台并安装出厂称重抓拍系统且记录完整,危险源是否张贴安全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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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检测报告未按照要求上传至“系统”(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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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检测报告的签字人和实际人员不一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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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系统”有确认的供应信息,或预拌混凝土有供应记录,或者施工现场有预拌混凝土使用记录但搅拌站(楼)控制系统没有相应的投料数据(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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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同一批次(即同一流水号)预拌混凝土的同一胶凝材料投料累计偏差超过-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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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供应给受监房建市政工程的预拌混凝土无流水号(二维码)(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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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超过50方的受监房建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任务单未在闽政通上进行生产告知(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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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操 (10分) |
试验操作技能及理论考核(10分) |
随机抽取试验室必备的检测能力项目,由试验人员或校核人员当场进行试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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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附件6
预拌混凝土企业实验室操作技能现场考核评分表
企业名称: 试验人员:
考核项目: 试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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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考核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扣分说明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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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试验方法、试验操作(40分) |
1.试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要求。(10分) 2.试验操作是否规范。(15分) 3.试验员操作是否熟练。(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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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始记录(20分) |
1.原始记录数字是否准确。(5分) 2.原始记录信息是否完整。(5分) 3.试验参数,计算公式,数据修约是否正确。(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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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测报告(20分) |
1.报告参数是否符合要求。(6分) 2.报告结论是否正确。(7分) 3.报告信息是否完整。(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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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理论考核(20分) |
1. 被考核人员是否熟悉试验方法,并对试验过程能够进行准确、详细地描述。(8分) 2. 是否了解本公司管理体系。(6分) 3. 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6分) |
检查组(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晋建综〔2024〕24号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
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及预拌
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闽建建〔2023〕1号)、《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2023版)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施荣进局长为组长,杨辉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和检测机构专家组成的检查组。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6月底。
三、检查范围
在我市从事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检测机构,以及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检测机构
1.资质、人员及仪器设备情况。重点检查技术人员配备及上岗情况,特别是否存在量能不匹配,仪器设备是否正确配置及相应检定/校准情况,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2.样品管理、检测报告、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及检测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检测合同签订及报备情况、检测报告上传及不合格报告上报情况、基桩和主体结构检测告知等情况,检测试验视频监控安装、使用等情况,见证送检情况及样品受理、流转和留样等情况。
3.以基桩和主体结构检测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实体检测。通过视频监控追溯检查检测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基桩和主体结构检测要抽查现场检测痕迹(有条件的可开展检测监督复核)。
4.有在晋江市承接业务但未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检测机构。我局将随机对在我市辖区内检测的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必要时将延伸到企业检查实验室管理及检测行为管控情况。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
1.实验室管理。重点抽查试验技术人员、试验室环境、仪器设备、检(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现场随机抽取检测项目,考核检测能力。
2.原材料质量管理。重点抽查原材料管理制度、原材料台账、进场检验等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按照《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2023版)对原材料进行抽检。
3.生产质量管理。重点检查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生产配合比、出厂检验、试件留置、投料数据和生产告知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将适时延伸至项目上抽查交货检验及实体混凝土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参建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坚守职业道德,切实履约尽责,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工程质量受控。
(二)落实自查自纠。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的检查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企业查纠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归入企业管理档案备查。
(三)严格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况的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采取记分、监督复核、实体鉴定、约谈和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及时将本次检查结果及扣分情况向社会公布。
附件:1.材料检测质量管理专项检查表
2.材料检测操作技能现场考核评分表
3.基桩检测质量管理专项检查表(内业资料部分)
4.基桩检测质量管理专项检查表(现场检查部分)
5.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巡查表
6.预拌混凝土企业实验室操作技能现场考核评分表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1
建筑材料检测质量管理专项检查表
检测机构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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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检查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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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施和环境 (12分) |
1.1水泥实验室(温度20±2℃,相对湿度>50%),水泥比表面积(湿度≤50%)(4分) |
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场所是否配备相应的设施并能满足标准要求,重点抽查水泥、标养室等环境条件要求较高的试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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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水泥标养(养护池水温度2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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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混凝土拌合室(温度20±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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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混凝土试块养护室(温度20±2℃,相对湿度>95%)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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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有温度要求房间是否放置能产生高温设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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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备和标准物质 (13分) |
2.1试验室是否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标准物质)并及时进行校准,校准结果是否进行确认(6分) |
抽查压力试验机、万能试验机、水泥试验设备等仪器设备及校准证书和证书的确认,标准物质配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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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所配置的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是否经修复并经校准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才投入使用(2分) |
抽查仪器状况及使用记录、出具报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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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是否建立仪器设备台账、标识、档案及使用记录(5分) |
抽查压力试验机、万能试验机、水泥试验设备等大型关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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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样品 管理 (24分) |
3.1检测样品的编号是否按分类年流水,并保证在任何时候对样品的识别不发生混淆(4分) |
抽查检测样品的编号,重点抽查钢筋及接头、水泥、试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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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按规定进行留样情况(4分) |
重点抽查水泥、钢筋封存样和检验结果不合格样品留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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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待检样品的数量与委托单和原始记录是否相符(4分) |
重点核查试块、水泥及钢筋及接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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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检毕样品的数量与委托单和原始记录是否相符(4分) |
重点核查试块、水泥及钢筋及接头(清点检查当天或前一天的试毕数量与记录的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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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是否受理无见证封样或者无见证人陪同送样的见证试样(2分) |
抽查样品委托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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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水泥试验样和封存样是否在检测机构的旁证下分样包装,且经委托和见证单位共同签封(3分) |
抽查水泥封存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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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带肋钢筋样品上的厂家标志、牌号、规格等标识是否与委托单或出厂合格证信息一致(3分) |
抽查钢筋样品与委托单或出厂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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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测 行为 (28分) |
4.1原始记录的信息量是否基本满足朔源性的要求,记录、报告信息是否相符(4分) |
重点抽查试块、水泥及钢筋及接头试验 抽查检测报告及更改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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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所有委托单、原始记录与报告是否按年流水编号,是否与对应的委托单一致(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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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报告是否更改,如作修改,是否符合相应规定(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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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结论是否正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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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出具的报告数量和范围是否与试验能力相符(3分) |
抽查一个月内,出具报告数量最大的一天,测算其检测设备与能力是否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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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是否建立不合格报告台账,不合格的检测报告是否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3分) |
抽查不合格报告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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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是否按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测(5分) |
抽查抽查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或检测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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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是否有检测信息、异常数据修改记录和审批手续(2分) |
抽查数据修改记录和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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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测 人员 (6分) |
5.1技术负责人是否在岗并持有岗位证书(3分) |
抽查职称证书和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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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检测人员职称、人数和岗位证书是否满足资质要求(3分) |
抽查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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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同 备案 (3分) |
6.1是否签订检测合同,检测合同是否及时备案(3分) |
抽查检测合同和备案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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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操作技能(14分) |
7.1试验人员、样品准备、试验环境 |
试验人员是否符合要求,试验样品是否符合要求,试验环境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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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仪器设备的使用 |
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设备(包括标准物质)是否进行校准,校准结果是否进行确认,仪器设备的使用是否有做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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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试验方法、试验操作 |
试验方法是否使用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要求,试验操作是否准确,试验员操作是否熟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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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原始记录 |
原始记录信息是否准确,原始记录信息是否完整,试验参数,计算公式,数据修约是否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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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检测报告 |
报告参数是否符合要求,报告结论是否正确,报告信息是否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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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票 否决项 |
8.1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
抽查委托单,核对资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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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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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出具虚假报告 |
核对报告与委托单、原始记录是否相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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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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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名): 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
附件2
建筑材料检测操作技能现场考核评分表
检测机构名称: 试验日期:
考核项目: 试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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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考核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扣分说明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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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试验人员、样品准备、试验环境(20分) |
1.试验人员是否符合要求。(7分) 2.试验样品是否符合要求。(6分) 3.试验环境是否符合标准要求。(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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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仪器设备的使用(20分) |
1.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设备(包括标准物质)是否进行校准,校准结果是否进行确认。(10分) 2.仪器设备的使用是否有做记录。(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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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试验方法、试验操作(20分) |
1.试验方法是否使用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要求。(7分) 2.试验操作是否准确。(6分) 3.试验员操作是否熟练。(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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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原始记录(20分) |
1.原始记录信息是否准确。(5分) 2.原始记录信息是否完整。(5分) 3.试验参数,计算公式,数据修约是否正确。(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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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测报告(20分) |
1.报告参数是否符合要求。(6分) 2.报告结论是否正确。(7分) 3.报告信息是否完整。(7分) |
检查组(签名): 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
附件3
基桩检测质量管理专项检查表(内业资料)
检测机构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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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检查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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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检测 人员 (10分) |
检测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所有技术人员档案,检测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资质要求,检测人员,校核人员,审核人员,报告批准人员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重点检查人员是否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10分) |
抽查人员档案及清单、社保资料,岗位证书、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是否在岗,现场核对上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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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仪器 设备 (20分) |
2.1是否建立主要仪器设备档案,仪器设备是否按时检定或校准,仪器设备是否有使用记录,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是否经修复并经校准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才投入使用(10分) |
抽查设备档案、设备台账与计量检定台账,抽查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登记表,是否根据试验周期与设备能力出具报告,检定或校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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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实际检测量所需的仪器设备是否满足相应检测项目的要求,是否存在同台设备同时进行多个工程项目检测(10分) |
抽查是否根据试验周期与设备能力出具报告、抽查仪器使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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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测 报备 (20分) |
3.1是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新开工的项目在桩基检测前向项目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备案(10分) |
抽查报备回执单等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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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备资料是否齐全(10分) |
抽查检测单位存档资料,以下资料是否完整1.《桩基检测技术方案》、《桩基检测方案报审表》;2.《检测合同》、《建设工程检测合同备案表》;3.拟投入仪器设备清单(附检定/校准证书);4.《桩基现场检测监督检查联系单》;5.《选桩会议纪要》;6.桩位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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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测 行为 (50分) |
4.1检测数量是否满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5分) |
抽查检测合同、选桩会议纪要、委托协议书、记录、报告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选桩,在检测结束后由监理单位对检测数量及检测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确认并填写的《桩基检测情况确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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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检测合同、委托协议书,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是否齐全、连续编号、可追溯,委托协议书、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信息是否相互一致(5分) |
抽查检测合同,委托协议书,原始记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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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报告内容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定(10分) |
查阅报告内容是否包括为说明检测结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报告的文字、符号、计量单位、表述是否正确,是否按选择检测方法中规定清晰、明确、客观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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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检测结果表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出具结论性错误检测报告(10分) |
抽查委托协议书,原始记录和报告,结论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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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是否建立不合格项目台账,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及后续处理情况是否在规定时间以电子方式及书面方式告知建设单位,报告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或建设主管部门(5分) |
抽查不合格台账及上报情况记录台账,不合格联系单,异常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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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检测报告更改是否符合规程要求(5分) |
查看检测报告更改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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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检测资料管理是否规范,保证检测数据可追溯,检测资料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保存(5分) |
查看检测资料管理及存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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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是否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在省厅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上告知,并在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检测工作群告知且截屏存档(5分) |
结合项目清单通过省厅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同时核查告知截屏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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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票 否决项 (是,不得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
5.1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
抽查委托单、报告,核对单位资质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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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是否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
抽查近期委托协议书,原始记录、报告、视频监控,是否按要求进行视频监控,检测过程录像是否中断、不全导致数据无法溯源,静载法应结合检测数据自动采集、核对现场堆载情况、沉降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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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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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名): 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
附件4
基桩检测质量管理专项检查表(现场检查)
检测机构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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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检查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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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检测人员 (10分) |
1.1检测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0分) |
查看现场试验人员岗位证、社保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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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仪器设备 (10分) |
仪器设备情况(10分) |
仪器设备是否经过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检定标识;千斤顶铭牌是否按要求焊牢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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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测行为 (80分) |
3.1是否在省厅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告知,并在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检测工作群告知且截屏存档(10分) |
现场核对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截屏图片保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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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委托单和原始记录(10) |
委托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试验人员是否及时且完整填写原始记录,重点检查两项是否有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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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桩位(10分) |
仪器输入的桩号是否与现场桩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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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千斤顶率定方程结果是否正确,与实际油压一致(10分) |
查看检定/校准证书、计算公式,核查现场静载仪读数是否与精密压力表读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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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视频监控(5分) |
查看现场视频监控数据,查看视频监控是否按要求安装,录像是否完整、连续,出现异常情况是否及时报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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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检测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满足要求(5分) |
堆载周围是否有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堆载;堆载与试验房是否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堆载靠近边坡时,是否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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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现场检测行为(25分) |
①静载法:查看试验现场,是否安装机械压力表;试验设备是否与备案相符且符合试验要求;是否按规范设置参数;堆载、仪器设备安装是否规范;核对位移传感器实际数据、实际油压(油泵油压)是否与静载仪数据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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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钻芯法:技术人员是否在场;钻取标高是否与检测标高一致;检测数量、开孔位置、开孔数量、钻头尺寸、钻孔深度、持力层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钻孔深度是否与芯样长度基本一致,是否存在拼接芯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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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声测法:现场采集数据是否与实际剖面、深度相符;异常情况是否有记录(堵管深度等);声测管数量、采样点距、采集的信号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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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高应变法:高应变仪器输入加速度和力传感器参数是否与证书一致;材料密度取值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高应变锤重量不少于特征值的2%且高径(宽)比不得小于1;传感器安装位置、采集信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灌注桩侧面是否打磨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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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低应变法:采样位置和记录的有效信号数及桩长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波速、桩长设定是否合理;传感器安装及采集的信号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委托单中检测标高是否与现场标高一致;混凝土龄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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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票否决项(是,不得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
4.1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不在现场 |
检查时试验人员超过半小时不在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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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现场检测弄虚作假 |
检查试验现场,核对位移传感器实际数据,实际油压与静载仪数据不相符;同一根桩重复加载(桩位不符且无安装过程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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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未按相关文件要求安装视频监控 |
抽查现场,未安装视频监控或未按规定要求拍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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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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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名): 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
附件5
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巡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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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检查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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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骨料仓设置情况(5分) |
1.1厂区内砂、石等原材料料仓未全封闭的或未按照不同的品种、规格设置隔墙分仓堆放的(5分) |
现场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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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材料质量控制(14分) |
2.1原材料进厂资料(3分) |
1、选取某一生产时段,抽查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进厂原材料汇总表及相应合格证、检测报告和出厂砼汇总表;2、核对水泥试验原始记录看待检水泥试样数量是否相符;3、按进厂原材料汇总表或通知单逐批核对其他原材料待检数量和已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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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原材料进厂检(复)验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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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进厂原材料台账建立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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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检(试)验后样品留置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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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15分) |
3.1配合比确定与调整(5分) |
所有生产配合比及其调整均应由试验室发出,并可追溯到相应原始记录,生产线计量检定应在有效期内,且计量偏差应满足规范要求,掺合料用量在文件规定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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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计量与搅拌(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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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掺和料品种、掺量(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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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10分) |
4.1出厂检验(5分) |
1、核对生产记录、试验原始记录看砼试件留置数量是否相符;2、按试验报告核对已检样品留置量及时间是否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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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交货检验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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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出厂预拌混凝土台账建立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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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试验室条件 (18分) |
5.1管理制度(2分) |
随机抽查试验室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检测能力是否符合要求,核对仪器设备配备及检定/校准情况,核对有温湿度要求的检(试)验环境是否满足要求且记录完整。任一检(试)验环境出现不符合要求时,5.5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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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检测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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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检测能力(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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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仪器设备(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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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检(试)验环境 (6分) |
5.5.1水泥实验室(温度20±2℃,湿度>50%),水泥比表面积(湿度≤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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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水泥标养(养护池水温度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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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混凝土拌合室(温度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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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有温湿度要求房间是否放置能产生高温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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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混凝土试块养护室(面积不小于30平米并符合实际使用要求,温度20±2℃,湿度>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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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原材料质量 (8分) |
6.1粉煤灰质量 |
在检查人员监督下,由企业检测人员抽取试样、封样。每次检查至少抽取一种原材料。所有原材料的主控项目技术指标均合格时,得分;任一种原材料出现主控项目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时,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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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磨细矿渣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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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水泥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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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砂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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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外加剂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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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预拌混凝土质量(10分) |
7.1 坍落度(3分) |
在检查人员监督下,由企业现场抽测预拌混凝土坍落度和氯离子含量,查看出厂检验记录是否完整,在厂区内制作一组砼试块或抽取已达28天的出厂检验试块当场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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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混凝土强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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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氯离子含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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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数据上传 (10分) |
8.1水泥、掺合料、强度试块(含配合比设计、验证)待检、在检样品与原始记录或报告不符(1分) |
随机抽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运输车辆是否纳入渣土平台并安装出厂称重抓拍系统且记录完整,危险源是否张贴安全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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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检测报告未按照要求上传至“系统”(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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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检测报告的签字人和实际人员不一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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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系统”有确认的供应信息,或预拌混凝土有供应记录,或者施工现场有预拌混凝土使用记录但搅拌站(楼)控制系统没有相应的投料数据(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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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同一批次(即同一流水号)预拌混凝土的同一胶凝材料投料累计偏差超过-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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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供应给受监房建市政工程的预拌混凝土无流水号(二维码)(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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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超过50方的受监房建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任务单未在闽政通上进行生产告知(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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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操 (10分) |
试验操作技能及理论考核(10分) |
随机抽取试验室必备的检测能力项目,由试验人员或校核人员当场进行试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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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附件6
预拌混凝土企业实验室操作技能现场考核评分表
企业名称: 试验人员:
考核项目: 试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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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考核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扣分说明 |
得分 |
|
1 |
试验方法、试验操作(40分) |
1.试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要求。(10分) 2.试验操作是否规范。(15分) 3.试验员操作是否熟练。(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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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原始记录(20分) |
1.原始记录数字是否准确。(5分) 2.原始记录信息是否完整。(5分) 3.试验参数,计算公式,数据修约是否正确。(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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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测报告(20分) |
1.报告参数是否符合要求。(6分) 2.报告结论是否正确。(7分) 3.报告信息是否完整。(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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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理论考核(20分) |
1. 被考核人员是否熟悉试验方法,并对试验过程能够进行准确、详细地描述。(8分) 2. 是否了解本公司管理体系。(6分) 3. 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6分) |
检查组(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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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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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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