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1-1850-2024-00026
    • 备注/文号:晋建综〔2024〕2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4
    关于开展春节后复工复产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检查暨施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4-03-12 10:49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春节后

      复工复产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检查

      暨施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春节后复工复产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检查暨施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建函〔2024〕9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春节后复工复产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检查暨施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泉建建〔2024〕18号)要求,决定即日起至4月15日,集中开展全市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检查暨施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节后复工检查。各项目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开 复工安全相关要求。复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各类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培训和排查,重点检查危大工程、现场临电、防火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到位等情况,确认符合开工条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方可复工。

      二、严格关键人员履职。项目关键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未到岗履职的, 一律不得复工。3月5日前,各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要逐项目完成1轮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自查自纠;我局将全覆盖核查(检查要点详见附件1),一旦发现项目关键人员未到岗履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监管记分、立案查处。

      三、强化施工消防安全。各项目要严格按照省、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重点排查违规用电、用火、电焊、气焊作业和危险交叉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未安排专人现场监护,工棚、活动板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装饰装修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以及施工现场吸烟等。

      附件:1.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检查要点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4日

      附件1

      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检查要点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涉及重大安全隐患);

      2.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系统中项目经理每旬至少带队检查1次,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2次,安全员每月至少4次;

      3.关键人员连续5天以上没有考勤打卡,或当月累计超过 10天没有考勤打卡,或上季度到岗率≤40%,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

      4.更换关键人员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5.关键人员请假在“项目监管系统”登记留痕;

      6.监理例会关键人员签字齐全;

      7.专职安全员落实每日巡查制度,规范填写《施工安全日志》;

      8.关键人员按规定参加危大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并签字确认。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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