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8 15:21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起草,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联系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办公室。(地址:晋江市青阳新华街180号,邮编:362200,电话:85108677,传真:8560855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围绕林业园林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增强林业园林信息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网站常态公开。2025年我局围绕林业园林中心工作,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文件23件,涉及双随机、工作动态、招投标等事项;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印发后及时公布政策原文、政策解读。二是多渠道协同公开。完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矩阵,依法及时更新我局特色工作动态,截至2025年底,微信公众号“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累计公众号用户关注数达3888人,年度发布和转载各类信息168篇、视频70条,阅读量达3万余人次。

      多形式公开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形成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工作流程,长期聘任法律顾问提供信息公开申请等方面法律咨询服务。2025年度我局共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时妥善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动态管理机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内容与目录一一对应,提升信息检索精准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移交工作,2025年向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送交公开信息2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本单位公开文件、重点领域工作信息和林业园林工作动态等。一是扎实做好内容。聚焦主责主业,系统梳理全年工作成果,精心编发《晋江绿化信息》12期,为基础信息公开和深度宣传提供了扎实、规范的文本素材。二是全面加强宣传。成功举办2025年全国“爱鸟周”暨“护飞行动”和福建省第二届野生动物文化交流活动,单场最高引流近10万人次,与人民网、泉州晚报、晋江经济报等各级媒体保持紧密协作,活动全网传播量超800万次。宣传下沉至五校五村,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5万份,联合拍摄微短剧《“火”不单行》,打通森林防火宣传“最后一米”。三是着力强化运营。以局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统筹关联政务平台,全年在“泉州政务”“晋江政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7篇、视频44条,不断丰富呈现形式。

      联合拍摄森林防火宣传微短剧,获全国森林草原防火短视频展播优秀奖

     

    央视报道湿地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成效

      (五)监督保障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设置专人监督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程序,明确审查责任与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通俗化、具象化程度有待提升;二是新媒体平台互动性不够,回应关切的及时性和针对性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升信息质量,围绕公众关切和社会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开内容,增强信息的实用性、规范性和可读性;二是强化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注重运用视频、案例等多种方式解读和宣传,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与学习交流,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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