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2-2420-2025-00021
- 备注/文号:晋林长办〔2025〕3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4
教育系统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鸟类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广泛开展爱鸟护鸟宣传教育,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根据国家林草局、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工作方案》(护林发〔2025〕50号)的文件要求,晋江市林长办公室、晋江市教育局和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决定联合举办晋江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观鸟暨晋江市2026“爱鸟周”自然笔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守护飞羽精灵,共赴自然之约
二、活动目的:积极培养中小学教师和中小学生自然科学素养、人文素养,整合校外育人资源和载体,通过开展中小学生观鸟和绘制自然笔记等自然科学实践活动,加强对在校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同时激发学生对自然科学的兴趣,增强师生保护鸟类的意识和观念,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理念,同时为未来的学科选择或职业规划埋下种子。
三、活动的内容和时间:
1.晋江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观鸟活动:2025年11月-2026年3月
2.晋江市2026“爱鸟周”自然笔记活动:2025年11月-2026年5月
四、组织单位
1.指导单位: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2.主办单位:晋江市林长办公室、晋江市教育局、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红树林基金会(MCF)
3.协办单位:泉州市观鸟学会
五、活动对象
晋江市在校中小学教师、学生, 分小学组、中学组(含职校)
六、活动细则
1.晋江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观鸟活动细则(详见附件1)
2.晋江市2026“爱鸟周”自然笔记活动细则(详见附件2)
七、相关事项说明
1.活动期间,参与者应严格遵守活动规则,确认填写的资料无误,如主办方查证内容与事实不符,主办方有权取消参与资格;
2.投稿作品为原创,无版权争议,作品的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相应的传播使用权,即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宣传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等平台播出。获奖作品的版权无偿归主办方所有。
3.积极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公众号、校园LED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活动影响,并以此为契机引导老师和学生积极参与户外自然科学实践活动,关注和保护鸟类。
附件:1.《晋江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观鸟活动细则》
2.《晋江市2026“爱鸟周”自然笔记活动细则》
3.《晋江市2026“爱鸟周”自然笔记活动报名表》
晋江市林长办公室 晋江市教育局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2025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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