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5 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报告。

      注:1.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晋江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迎宾路669号;邮编:362200;电话:0592-8566448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晋江市卫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国家、省及市各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工作职能,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深化主动公开意识,积极回应关切。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为163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率和及时率均为100%。二是及时公开我局权责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律依据等信息,我局行政职权事项341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232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77项,其它类3项。

      三是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抽查各类被监督单位554家,涵盖公共场所卫生专业324家(游泳场所40家、住宿场所36家、沐浴场所41家、美容美发场所198家、商场(含超市)1家、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5家、候车(机、船)室1家);医疗卫生专业52家(其中医院3家、其他医疗机构3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家、卫生院1家、村卫生所(室)20家、诊所18家、医疗美容机构1家、医学检验实验室1家);传染病防治专业48家;放射诊疗机构15家;生活饮用水卫生专业11家(其中城市集中式供水1家、农村集中式供水9家、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1家);学校卫生专业64家;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单位29家;妇幼健康单位8家;职业卫生3家(其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家)。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在期限内对被抽取的被监督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和抽样检验,并通过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上报监督结果。抽查时未发现问题406家,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63家,检查时单位已关闭95家,行政处罚53家 。四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在期限内对被抽取的被监督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和抽样检验,并通过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上报监督结果。抽查时未发现问题406家,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63家,检查时单位已关闭95家,行政处罚53家 。五是回应关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认真做好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有关工作,针对流感高发季节,依托晋江市融媒体中心开设《晋江好医生》栏目,邀请疾控专家、呼吸科专家从预防、就医方面进行解答并互动。

      (二)落实依法公开要求,及时办理答复。我局2023年共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数4件,均为网络申请,其中,0件为“告知补正数”,0件为“已主动公开答复数”,4件为“同意公开答复数”,0件为“区分处理后公开数”,0件为“无法提供数”,“不予公开答复数”、“不予处理数”及“申请后自动放弃数”均为0件。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均有通过邮寄文件、资料或网上直接答复等形式发送受理文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办理或答复。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范围外的诉求,及时为申请人指明正确申请渠道。

      (三)加强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发布程序。为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我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把标准规范作为政府信息管理的重要遵循,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的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批程序。严格遵循《条例》和《办法》精神,按照市里要求,定期于每月5日前报送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材料至晋江市档案馆和晋江市图书馆。同时,在机关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以便公众查阅我局信息公开材料。

      (四)借助公开平台媒介,畅通沟通聚道。我局不断加强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多样式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大众媒体与卫生健康行业媒体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的宣传工作机制,努力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方面,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并通过“健康晋江”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卫健相关等权威信息,据统计,2023年我局共发布卫健新闻(卫健要闻、媒体报道、工作动态)600多篇、“健康晋江”微信和微博发布信息354条,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取得较大的成效,公众关注量实现大幅增加;另一方面,我局切实落实卫生健康系统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和动态监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五)落实监督保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调要从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跟踪督促下属各级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闭环管理工作要求,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落细落小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及时整改政务公开检查发现的问题,常态化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知识学习,积极转发上级部门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并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有力提升相关人员的公开意识、公开理念和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7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

      行政强制

      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府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方式单一,互动模块参与率不高等问题。

      改进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结合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以视频、图表等形式提供更为直观的政策解读,提高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产生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