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9-0101-2025-10003
- 发布机构: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1
本机关于2025年6月3日对福建晋江市易联酒店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5年6月5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晋卫公罚〔2025〕W003号)。经内部审查,发现福建晋江市易联酒店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已于2025年5月27日进行名称变更,原名称“福建晋江市易联酒店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晋江市易联民宿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2025年6月3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晋卫公罚〔2025〕W003号)。
特此情况说明。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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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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