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9 09: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及晋江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编制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统计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已公布于“中国晋江”(http://www.jin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可与我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文化中心四楼文体旅局 电话:0595-85681543 传真:0595-85667778 邮编:3622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围绕晋江市“品质提升”年度目标,以“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服务民生”为核心,全面推进文化、体育、旅游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聚焦群众关切事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实效,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助力构建阳光型、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公开内容更加精准、覆盖面更广,具体分类如下:

      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新增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等内容);

      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6条(重点围绕文化惠民、体育赛事、旅游推广、非遗保护等核心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含文体旅场所季度安全检查通报、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

      成功举办TOP登陆少年组合、李健、王力宏、陈立农等16场次大型明星演唱会,观演人数达15.58万人次,收入1.36亿元。承办全国击剑冠军赛总决赛暨全运会预赛第二站、中乙联赛晋江赛区、CBA/WCBA联赛等32项重大体育赛事,策划主题文体旅活动超600场,“美好生活来去晋江”城市品牌在央媒等高端平台高频曝光,相关报道超百条次。编撰出版《来,去晋江》,摄制《来去晋江自在山海》《市长带你游——来晋江,潮文潮旅潮生活》宣传片。“晋江非遗山海行”全平台流量超5800万,入选2025年“我与文化馆”创意短视频征集活动“十佳作品”,国庆“夜光巨龙山海行”巡游活动抖音单平台播放量达1494.4万次,实现现象级传播。实施“大美晋江”文化惠民精品演出50场,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超700场。完成30个百姓健身驿站建设,我市篮球队和武术队获得全国村BA总决赛和全国武术之乡比赛佳绩,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超6000场次,营造浓厚全民健身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收到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安全、规范、高效: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读网复核”机制,优化审核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全年未发生错敏信息、涉密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 

      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对政策文件、活动信息、许可结果等实施“日更新、周检查、月复盘”,确保信息时效性与准确性;

      加强信息归档管理,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分类归档,实现“可追溯、可查询”,为后续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四)平台建设情况

      深化“活力晋江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运营,全年发布图文、视频信息超200条,粉丝量增长30%,互动率提升25%。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双轨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将政务公开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开展内部检查与整改,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评议与舆论监督,全年未收到有效投诉或负面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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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群众需求和数字政府建设要求,仍存在以下问题:

      1.数据公开力度不足:文体旅领域的统计数据、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等数据公开不充分,未能满足社会公众对数据化、可视化信息的需求;

      2.互动交流实效性待加强: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复的及时性与专业性仍有提升空间,部分群众咨询的问题未能得到精准、快速解答,影响用户体验。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持续改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1.加大数据公开力度,丰富数据呈现形式:梳理文体旅领域的统计数据、项目资金使用明细等,制定数据公开清单,通过图表、可视化大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让数据“活起来、用起来”;

      2.强化互动交流,提升服务体验:优化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建立“快速响应+专业解答”机制,对群众咨询的问题,确保按时回复,复杂问题明确回复时限并及时反馈进展;加强互动人员培训,提升政策理解力与沟通能力,同时定期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纳入工作改进清单,形成“公开-互动-改进”闭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

      

    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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