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37-2420-2018-00020
- 备注/文号:晋旅〔2018〕75号
- 发布机构:旅游事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7
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
为更好地服务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泉州市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州市旅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双语标识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星级酒店和A级景区规范双语标识工作,逐步实现旅游行业双语标识的规范性,营造良好的国际话语言环境,展示晋江旅游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晋江国际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星级饭店
按照国家标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组织排查公共双语标识系统,查找并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双语标识。规范重点是设置在星级饭店内,提供警示提示信息、经营服务信息、功能设施信息、场馆名称信息和其他信息的标识牌。
(二)A级景区
配合景区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组织排查A级景区公共双语标识系统,查找并更换标识牌。规范重点是设置在景区内,提供警示提示信息、功能设施信息、旅游景区通名、旅游服务类信息和其他信息的标识牌。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
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营造规范双语标识的良好氛围。
(二)对标规范阶段(2019年1月-8月)
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公共双语标识系统,查找并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双语标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9月)
市旅游局组织人员对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整改情况开展
检查,并适时通报各单位进展情况。
(四)巩固深化阶段(2019年10月后)
认真总结双语标识规范工作,结合我市旅游业实际,建
立双语标识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双语标识规范工作。
(二)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要做好规范工作,在规范双语
标识工作过程中把握不准的翻译问题,可及时与市旅游局联系。
(三)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要强化经费保障,安排好双语标识系统排查、整改等费用,确保规范工作顺利推进。
晋江市旅游事业局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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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旅游事业局 2018年12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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