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3-0621-2025-10156
- 发布机构: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9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泉州尚燊鞋业有限公司年产拖鞋250万双
2.建设地点:晋江市龙湖镇龙埔村、南庄村(晋江经济开发区时尚服饰织造园)
3.建设单位:泉州尚燊鞋业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项目概况:泉州尚燊鞋业有限公司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龙埔村、南庄村(晋江经济开发区时尚服饰织造园)建设“泉州尚燊鞋业有限公司年产拖鞋250万双”,项目经营场所系租赁场地系晋江嘉瑞服饰有限公司所有,租赁给泉州尚燊鞋业有限公司。租赁厂房面积3600m2。本项目投资100万元,项目职工30人,不设置集中式食堂,均不在厂区食宿;年生产300天,日生产10小时,一班制,夜间不生产。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晋江市晋南(金英)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污园区管网,进入晋江市晋南(金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射出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成型、贴合、照射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项目将产废气车间为密闭式设计,同时在照射、贴合、成型、射出等工序设备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最后在风机作用下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风机设计风量为30000m3/h。磨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TA002),于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废气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各噪声源强约为65-75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昼夜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限值要求,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原料拆封及包装工序产生少量的废包装袋、检验工序产生不合格品、磨边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及废气处理产生的收集粉尘,经收集后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 UV 照射灯管、PU胶、PVC胶、处理剂、照射剂等原料的废包装容器,主要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晋江市聚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喷胶棉2600吨、无胶棉3300吨、机绗布50万码、针织布25万码项目
2. 建设地点:晋江市永和镇旦厝村
3. 建设单位:晋江市聚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泉州融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市聚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喷胶棉2600吨、无胶棉3300吨、机绗布50万码、针织布25万码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旦厝村,项目厂房系利用企业自有闲置厂房1F~4F车间及综合楼1F~4F进行生产经营,厂区占地面积3217m2,使用建筑面积共12868m2。总投资30万元,主要从事喷胶棉、无胶棉、机绗布、针织布的生产加工,可年产喷胶棉2600吨、无胶棉3300吨、机绗布50万码、针织布25万码。项目拟聘用职工80人,均不在厂住宿,年生产300天,2F车间及4F车间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12小时;其余车间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10小时。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胶水用水在使用过程中蒸发损耗、加湿器用水全部以水蒸气形式蒸发损耗,不外排;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及晋江市深沪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片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市深沪污水处理厂处理,晋江市深沪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外排。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基本可行。
(2)废气
①设置密闭生产车间,喷胶、烘干废气集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②燃烧废气汇同喷胶、烘干废气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G1排放。③设置密闭生产车间,开松、梳理、铺网等工序在密闭生产线内进行,车间内设置加湿器,开松、梳理、铺网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保持一定距离(足够的空间距离)的大气扩散、稀释,对周边环境的正常社会活动造成影响较小。
(3)噪声
经预测,项目生产时开大窗且不密闭,门较密闭,只靠空间距离的自然衰减,则厂界昼间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噪声处理基本措施可行。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边角料、粉尘、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出售给可回收利用部门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原料空桶为危险废物,按危废要求收集、贮存,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原料空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晋江市松熹中学改扩建工程
2. 建设地点:晋江市安海镇庵前村
3. 建设单位:晋江市松熹中学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项目概况:晋江市松熹中学改扩建工程在松熹中学原用地内进行改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晋江市松熹中学总用地面积为41719m2。本次建设拟保留现状运动场地、2栋6层宿舍楼、1栋5层教学楼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建用地面积7939.71m2,总建筑面积30421.60m2。3#宿舍楼改造面积为2266.72m2,5#宿舍楼改造面积3249.85m2,8#已建行政楼改图书馆改造面积2884.23m2,新建4#宿舍楼A建筑面积3372.79m2,新建6#宿舍楼综合楼B建筑面积2865.37m2,新建7#高中部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12482.10m2,新建变配电发电机房建筑面积279.00m2,新建10#初中部教学综合楼9857.73m2,连廊建筑面积235.17m2。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综合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或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最严限值。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或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其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废气主要来自食堂油烟、实验室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汽车尾气等,实验室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声环境
运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水泵、空调机组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教学生活和大型运动会(广播)时的社会生活噪声。项目运营过程场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东侧临近鞋都路执行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废液及残渣、餐厨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实验室一般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 公众参与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11日在福建环保网网站上(https://www.fjhb.org)发布了公示信息,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及报告表全本。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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