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3-0621-2020-10128
    • 发布机构: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07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00707
    时间:2020-07-07 16:24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00707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永盛码头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东石镇后湖盐场边

    3.建设单位:晋江市东石永盛码头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市东石永盛码头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东石镇后湖盐场边,码头西面为安海湾。永盛码头共建设有1#泊位和2#泊位两个泊位,其中1#泊位最大停靠2000吨级船舶,2#泊位最大停靠1000吨级船舶进行作业。码头装卸货种主要为通用件杂货,包含石材、钢材、河沙、陶土、煤炭等,年吞吐量共35万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海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海域水质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靠港船舶生活废水、舱底含油废水及船舶生活垃圾均委托石狮市海达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项目散货装卸区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煤炭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完全回用,不外排,因此项目码头正常运营过程不会对安海湾水质产生影响。

    项目运营期港池维护性疏浚对海洋环境影响小,随着施工结束,悬沙影响会很快消失并恢复原状浓度。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煤炭卸船以及装车过程均采用雾炮进行喷洒降低卸船和装车作业时的扬尘量,同时卸船和装车时,尽量减低物料落差,以减少粉尘排放。通过采取以上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之后,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量很小。根据对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项目码头边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根据大气导则HJ 2.2-2018推荐的AERMOD进一步预测模式(EIAProA2018版本2.6.498)的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预测结果,非正常排放情况下TSP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1小平均最大贡献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而网格点1小时平均最大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因此项目应派专人负责对煤炭装卸过程进行喷洒抑尘,避免废气不正常排放,降低环境影响。

    环境防护包络线范围为整个码头包含后方堆场厂界线外延27m区域,环境防护区域内用地现状主要为安海湾、国正建材公司(主要为仓库、堆场,无职工宿舍楼)、他人露天钢材堆场,主要规划为其他交通用地,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符合。

    项目已投产多年,区域无TSP常年监测数据,根据评价期间环境空气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项目评价区域TSP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码头区内各种设备,如装卸机械噪声、车辆船舶运输噪声、污水提升泵等。永盛码头已投入运行多年,根据对码头边界的噪声监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限值,另外项目距离最近敏感目标东石镇区距离超过420m,距离较远,因此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到港船舶垃圾委托石狮市海达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含煤污水处理污泥压滤后直接与到港煤炭一起运至晋江热电厂利用。

    项目固废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均可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船舶溢油事故风险。

    溢油影响预测结果分析表明:在东北风和涨/落潮流的共同作用下,油膜迅速向西南漂移,会先后到达西侧插蛎吊蛎养殖区和紫菜、海蛎和海带养殖区,对养殖区有一定影响。

    项目目前已针对码头及海域航道采取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编制了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设施。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基本可防可控。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附近海域主要为航道水域,无鱼类“三场”等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靠港船舶生活污水、舱底含油废水、船舶生活垃圾等均委托石狮市海达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码头产生的含煤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完全回用,不外排,基本不会对周边海域浮游动植物等海洋生物造成不利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后,于20191010日在福建环保网发布项目环评信息,进行首次公示;报告表基本完成编制后,建设单位于202064-610日在福建环保网对项目全文进行公示。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晋江市东石永盛码头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生态环境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0707日—2020071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晋江市骏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混凝土环保砖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磁灶镇瑶琼村

    3.建设单位:晋江市骏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市骏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混凝土环保砖生产项目位于晋江市磁灶镇瑶琼村,总投资450万元,主要从事混凝土环保砖生产加工,年产10万立方米混凝土环保砖。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压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废瓷砖破碎筛分、水泥搅拌、水泥输送、混凝土搅拌,以及废瓷砖原料卸料过程等。建设单位拟在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和圆锥破碎机入口处设置喷雾除尘系统;同时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和圆网筛分机出料处设置半包围集气设施,粉尘经收集后采用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净化处理,处理后的粉尘废气集中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粉尘和混凝土搅拌粉尘经收集后分别通过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一同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的颗粒物浓度增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如下:

    ①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

    ②加强厂区内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随意鸣笛。原料装卸及产品出库装车尽量避开休息时间。

    ③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通过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防治措施

    ①工业固废

    项目工业固废为沉淀池产生的泥饼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泥饼外售可回收利用单位综合利用,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可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生产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附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开展公众参与。共进行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晋江市骏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生态环境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0707日—2020071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三

    1.项目名称:雪球智能科技(晋江)有限公司LED应用产品、计算机零部件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泉州出口加工区海华路6

    3.建设单位:雪球智能科技(晋江)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雪球智能科技(晋江)有限公司20205月成立于晋江泉州市出口加工区(泉州综合保税区),是一家专业生产LED应用产品、计算机零部件的企业。由于市场对LED应用产品、计算机零部件的需求量日益增大,雪球公司拟租用泉州出口加工区(泉州综合保税区)晋江海润塑胶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LED广告牌和计算机机箱外壳的生产加工,预计年生产各式LED广告牌30000平方米、计算机机箱外壳2000套。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排放标准后,通过加工区污水管道排入泉州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体,对地表水体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对各类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经预测,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时各污染物落地最大浓度增量均低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控制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②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延100m范围内厂界外区域。该距离范围内用地现状为海润公司生产车间、出口加工区道路以及出口加工区工业用地,没有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符合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厂房隔声、综合减振等措施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正常运行的噪声排放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其中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漆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包装物出售给可回收利用的厂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及时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州出口加工区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原辅材料涉及危险化学品量极少,在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喷漆房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的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进行LED应用产品、计算机零部件的生产,环境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小,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7.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520日在福建环保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报告表基本完成编制后,建设单位于202061~202065日在福建环保网站对项目报告表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全文公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雪球智能科技(晋江)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生态环境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0707日—2020071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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