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5-3100-2011-00001
- 备注/文号:晋水[2011]24号
- 发布机构: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3-17
晋水〔2011〕24号
晋江市水利局关于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一年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工作。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达24条,基本按上级要求实现单位信息的有效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工作制度
在以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局认真总结,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局成立保密审查工作小组,建立和完善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实行定期审查制度,并在局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二、认真梳理和公开单位信息
按照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梳理主动公开的信息资料。按照要求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搭载上级网络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下公开单位信息,及时将发布信息送达市档案馆窗口和图书馆等公共查阅点,在局办公室设立单位信息查阅处和专用咨询电话。公开信息以来,无依申请公开类信息,未发生各类信息公开矛盾。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信息3条,占13%;规划计划信息1条,占4%;水行政许可2条,占8%;水利扶贫、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条,占4%;水利安全生产情况8条,占33%;工作动态5条,占21%;防汛抗旱工作信息1条,占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条,占13%。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健康运转,当然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实践中,我局将进一步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我局将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相关信息。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的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查,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泄密行为。
晋江市水利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水利 信息 公开 报告
晋江市水利局 2011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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