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1-2510-2026-10002
    • 发布机构:晋江市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6
    晋江市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7 16:40

    晋江市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起草,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晋江”(http://www.jinjiang.gov.cn/)政府门户网站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晋江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74号,电话:0595—85681617,邮编:3622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晋江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工作开展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发布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审计相关工作情况,持续深入推进审计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7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其他类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用户账号管理,按照时限要求修改密码,确保账号安全。进一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安全保密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执行三级审查制度,充分运用事前监管平台查错纠错,确保发布的审计信息“先审查、后公开”。持续强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定期开展自查,重点对栏目更新是否超期、发布内容是否存在表述性错误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局积极响应市政府公开办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局主要领导做客“局长在线”融媒直播间解读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并与网友在线互动交流,积极发布审计问卷调查和征集网民对推进审计工作相关意见,持续提高审计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让更多社会公众走进审计、知晓审计。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建立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人具体做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考核与责任追究,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全局总体绩效考评内容和个人评先评优考察项目。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与全市业务培训会,努力提升业务素质素养,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方面仍有欠缺;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仍需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落实解读机制、突出解读重点、提高解读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扩展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各级门户网站等平台,持续加大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晋江市审计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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