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56-2420-2025-10048
- 备注/文号:晋双联办〔2025〕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7
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
根据《2025年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及《泉州市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安排,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相关单位工作意见,制定了《2025年普江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 、加强协同配合 ,深化综合监管
( 一 ) 大力推行“ 综合查一次 ”。除专业性需求较强 、耗 时较 长、安全性要求较高且难以同步的检查事项外,对联合抽查计划 中明确的各项抽查任务,牵头单位要积极运用“综合查一次 ”组 织任务实施,在同一时间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联合检查。深化“双 随机 、一公开 ”联合抽查与“综合查一次 ”的衔接联动 , 牵头单 位、参与单位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后,依托闽执法平台 “综合查一次 ”模块开展行政检查。
( 二 ) 强化协同协作 。牵头单位要会同参与单位细化实施方 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具体事项。通 过加强横向纵 向联动 ,畅通信息沟通,统筹任务实施,严格按照 时间节点,完成各项联合抽查任务。各抽查任务牵头单位请于2025 年7月 1 日和2025年 12月 10 日前 ,向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市场 监管局 )分别报送2025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全年工作总结和 2026 年工作打算 (包括抽查计划)。
二、严格实施程序,依法规范检查
( 一 ) 落实检查计划报备。按照规范涉企检查的规定,及时 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备检查计划,任务执行中抽查任务有调整的, 应重新进行备案。
( 二 ) 规范开展实地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检查标准,细化检 查要点 、操作指南,加 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检查的规范化水平。
( 三) 依法公示检查结果。依 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实施方案》《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闽执法”平台等,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优化检查方式,提升检查效能优化联合抽查组织方式,探索推进简单事项“一表通查”,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对可以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技术监测、数据研判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监管的,不再入企现场检查。深化分级分类监管。加大信用分级分类信息的互通共享,在抽取检查对象时,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
四、坚持包容审慎,依法进行结果处置抽查任务实施完成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应坚持包容审慎、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对监管对象予以提醒、告知、指导,引导其及时改正,合规经营。
附件:2025年普江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晋江市跨部门联合监办公室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
2025年6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