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56-2420-2024-10053
    • 发布机构: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6
    【政策解读】晋江市特种设备首次使用登记“验登合办”
    时间:2024-04-26 11:55

     

    问:特种设备首次使用登记“验登合办”改革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本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际特点,加强先试先行力度,全力压缩时限、精简材料、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持续加大助企惠民力度,打造更快捷便利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服务模式

     

    问:特种设备首次使用登记“验登合办”实施方案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答:特种设备首次使用登记“验登合办”是指特种设备首次使用登记与特种设备安装监检、首检合并办理,即特种设备经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按使用前的首次检验)合格后即予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实现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即办证”,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

     

    问:特种设备首次使用登记“验登合办”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有哪些不适用情形?

    答:特种设备首次使用登记“验登合办”适用情形:

    1、特种设备首次使用登记,包括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锅炉等设备的使用单位主动申请“验登合办”的适用本方案。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首次使用登记不适用“验登合办”。

     

    问:特种设备首次使用登记“验登合办”的办理流程?

    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向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提交安装监督检验验收申请的同时提交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委托书及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等使用登记相关申请材料。对于适用“验登合办”的特种设备,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将在设备检验合格后直接对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当场办理特种设备首次使用登记,并根据使用单位预先选择的领证方式,通知使用单位现场窗口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邮寄方式送达。

     

    问:该份通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该通知从2024年416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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