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56-1250-2023-10517
- 发布机构: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8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茶叶包装等3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督抽查情况。抽查256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6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1批次。其中,复合膜袋7批次、密胺塑料餐具4批次(详见附件)。
(二)跟踪抽查情况。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4家,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茶叶包装。在浙江、广东、福建等5个省份26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3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复合膜袋。在广东、山东、浙江等21个省份169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169批次产品。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4批次产品安全项目溶剂残留量总量不合格、3批次产品阻隔性能(氧气)不合格、1批次产品阻隔性能(水蒸气)不合格。
(三)密胺塑料餐具。在福建、广东、安徽等12个省份61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6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产品耐污染性不合格、1批次产品安全项目三聚氰胺迁移量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督促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组织复查。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2023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11批次不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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