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1 17:17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汇总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府网站中国晋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jinjiang.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号(邮编:362200

    电话:85668348  传真:85662348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人社系统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机制,规范公开。

    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全方面、各环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办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将人社工作各项政策法规向社会公布,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三)搭建载体,广泛公开。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开通“晋江市人社局”微信订阅号和8201233324小时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培训考试、社会保险、劳动维权、人事管理等政策宣传和咨询答疑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存在着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报送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机制不够健全等。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从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任务分解、监督保障等三大方面进行完善提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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