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35-0240-2026-10002
    •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7
    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7 15:46
     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联系(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112号,邮编:362200;电话:0595-1236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按照上级局和晋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做好税收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微、福建省税务局官微、泉州市税务局官微等系统内新媒体平台,以及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新福建、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中国网、中国税务报等各类主流媒体,发布工作动态类、政策宣传类、政策优惠获得案例类共计37篇新闻报道,多维度开展税收政策解读,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对税费政策的知晓。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答复7件,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并积极发挥本局公职律师以及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通过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其合理诉求,对于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对于依法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等情况的,规范办理流程,确保答复程序规范、内容准确。

    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公开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全面强化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各部门信息提供与审核职责,提高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实用性。严把发布关口,优化信息审批发布流程,认真履责,确保信息来源可靠、内容真实,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二是及时送交档案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并及时主动送交晋江市图书馆、档案馆存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加强做好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及时对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屏、资料宣传栏等公布税收法规政策和涉税事项等信息;加强对涉税信息发布平台的常态化监管,定期自查自检发布内容,加强媒体发布涉税信息监管,持续提升内容公开质量。积极配合晋江市政府新开发的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加强相关栏目的更新。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制度保障,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认真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重要指标内容,严格对各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进行考评,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599

    行政强制

    10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审核流程和审核过程中重点需要关注的错敏词检查还不够具体深入,二是政策解读宣传覆盖面不够广。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严肃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和日常提醒,严格错敏词和敏感内容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 

    (二)加强部门协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各条线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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