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6 08:4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编制而成,电子版可在政府网站中国晋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jinjiang.gov.cn)下载。本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晋江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埔福达路6号,邮编:362200

      联系电话:85689394,传真:8568557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晋江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有力保障广大群众依法获取民政政务信息。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做深做实主动公开。一是门户网站公开。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儿童福利、基层治理等群众重点关注领域,持续加大公开力度。2024年,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按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36条(其中民政政策文件14件,含规范性文件2件),养老补贴发放情况23条,临时救助情况11条,低保救助情况12条,残疾人两项补贴情况24条,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11条,专项资金情况1条,政策解读2条。二是政务新媒体公开。及时在“晋江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民政工作动态、政策解读信息、公示公告等内容。2024年共推送信息1107条,涉及养老、低保、特困、高龄补贴、领养收养等民生事项。三是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开。推广应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在全省率先将全市664家社区社会组织财务收支情况纳入(居)务公开事项目录,通过“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村级监督微信群”进行公开。

                      政府网站公开                                             政务新媒体公开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妥善受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使用事前监管平台,严把信息内容“安全关”“质量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需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布;涉及民生事项、紧急突发公共事件类事项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

      (四)积极开展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动漫小视频、领导在线访谈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做好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的相互关联,在政策文件或政策解读页面一并展现相关链接,实现“双向链接”,确保公众了解政策时易获取、能看懂。2024年,我局主要领导做客“局长在线”融媒直播间解读我市养老服务政策,局领导带队到镇(街道)、挂钩联系村(社区)及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政策宣讲;我局印发的2份规范性文件均配发政策解读文件;制作并播放长者食堂、“四帮四扶”等民政政策解读小视频7个;在《晋江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惠民殡葬政策解读,阅读量达1.7万,并同步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村级监督微信群”进行宣传。

    规范性文件公开 

                                               做客“局长在线”融媒直播间

      (五)一是规范政府网站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晋江市人民政府涉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安排年度更新、季度更新、月度更新的公开内容,动态管理,适时更新。二是高效监管政务新媒体。认真落实各级关于规范政务新媒体的有关规定,以规范运行、提升功能,加强互动为重点,主动转载上级重要政策文件、权威信息,及时发布重要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群众后台咨询留言,切实巩固网络舆论阵地。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扎实做好实体公开栏建设、维护与更新,畅通政策咨询电话,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的沟通联系,在中国社会报、中国网、中国经济网、福建日报等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报道50条。

      (六)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明确职责。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明确我局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积极参加政府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反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见的问题,确保政务信息的报送、发布、日常维护和更新等工作无误。二是资金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信息公开平台运维经费纳入2024年部门年度预算,从制度、经费等各层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实施。三是强化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民众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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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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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比如,新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细则和政策理解不足;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及信息公开范围的把控稍显不足。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通过不断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及各级有关政务公开管理的文件规定及其内涵实质,积极主动参加上级开展的培训会,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二是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会事务等民政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民政学习所”学习,推动干部业务知识提升,拓展工作思路,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晋江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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