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3-2420-2024-10054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泉州市邮政管理局委托晋江市邮政业发展中心、石狮市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行使快递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权,分别负责在晋江、石狮区域内履行快递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开展行政执法。
委托晋江市邮政业发展中心行使行政执法权期限自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止。
委托石狮市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行使行政执法权期限自2024年12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止。
泉州市邮政管理局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玉源大厦4楼。
晋江市邮政业发展中心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新华街196号。
石狮市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址:石狮市湖滨街道长福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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