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3-2420-2022-00003
- 备注/文号:晋路长办〔2022〕1号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08
晋路长办〔2022〕1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路长办公室关于
报送2022年度道路养护工程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道路路况水平提升,实施农村道路养护专项工程,现决定对各镇(街道)、村(社区)2022年度计划开展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计划库,以便今后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护项目上报上级争取相关政策补助,缓解各镇(街道)、村(社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方面的压力。
一、报送范围
2022年计划实施的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含2021年度已完工未补助项目),道路须已列入省农村公路数据库,项目内容包括路面修补,排水设施修缮(边沟、涵洞),路面清灌缝,桥梁伸缩缝更换,安保设施修复及更换,施划标线,增设错车道及增设指路标志、里程碑、百米桩等。
二、报送要求
请各镇(街道)调查摸排本年度辖区内计划开展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项目并填写《晋江市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表》(附件),正式行文将项目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应及时对已经纳入计划库的养护项目合理编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及时开工,按职责督促具体项目实施,并做好指导,保证项目质量,确保项目能按期完工、核销。原则上项目应在12月15日前完工。项目完工后应至少确保路面完整、交通设施完善、排水畅通。符合条件但无法如期完成的,本年度将取消补助计划,纳入下一年度计划。
三、项目核销
各镇(街道)按照市补助计划要求,将已完工的年度项目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核销(11月底前),应提交设计文件、审查纪要、验收文件、工程合同等。各镇(街道)在养护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协调、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养护工程项目完工后由项目业主组织验收,邀请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参加,并出具验收纪要,验收纪要应包括工程量、质量验收情况等内容。
联系人:陈志荣,联系方式:15559550397。
附件:晋江市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表
晋江市人民政府路长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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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路长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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